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形成和發展,是在借鑒我們黨領導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在根據地執政的寶貴經驗基礎上,經歷了新中國70年三個大的歷史階段形成和發展起來的。進入新時代,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持、豐富和發展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國家制度理論,創新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科學制度體系。在這一制度體系中,起四梁八柱作用的是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其中具有統領地位的是黨的領導制度。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相互聯系、相互滲透、相互作用,共同支撐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體系。
一、根本制度統領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堅持和鞏固、完善和發展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根本制度,就是那些體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本質特征和國家性質、從根本上保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方向、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中起決定性作用的制度。根本制度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中起頂層決定性、全域覆蓋性、全局指導性作用的制度,覆蓋我們黨“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覆蓋改革發展穩定、內政外交國防、治黨治國治軍等一切方面、所有領域。根本制度是剛性的、硬性的要求,必須不折不扣地執行,不能討價還價,做選擇、搞變通。根本制度具有根本性、權威性,是管總體、管長遠的,必須毫不松懈地長期堅持。
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在當代中國國家治理體系中,中國共產黨是最高政治領導力量,黨的領導制度是黨和國家各領域各方面制度的“綱”,處于統籌、統領、統帥地位,是我國最重要最根本的制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把堅持黨的領導這一顯著優勢放在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13個方面顯著優勢的首位,旗幟鮮明強調“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健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黨的領導制度體系,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國家治理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這其中貫穿的核心要義就是黨的領導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根本制度。
堅持和完善人民民主專政根本制度。人民民主專政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體、作為我國根本的國家制度,是馬克思列寧主義國家學說在中國創造性運用和發展的產物。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強調“我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鮮明表達了堅持人民民主專政這一國家根本制度的堅定意志。全會強調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使各方面制度和國家治理更好體現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權益、激發人民創造,確保人民依法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并且明確提出了堅持和完善人民民主專政根本制度的重要任務。
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根本制度。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符合中國國情、體現社會主義國家性質、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制度,是支撐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制度。作為國家政治制度體系和國家政權組織體系的根基,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實現了國體與政體、民主與效率的有機統一,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根本制度安排,集中體現了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點和優勢。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充分闡述了人民代表大會根本制度的地位、特點、優勢,明確提出了今后一個時期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根本制度的重點方向、主要任務、工作要求和重要舉措。
堅持和完善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指導地位根本制度。馬克思主義以科學的世界觀和方法論揭示了人類社會發展規律,是我們立黨立國的根本指導思想。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把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上升為一項根本制度,客觀反映了馬克思主義傳入中國后發揮的偉大歷史作用,用制度形態確立了馬克思主義指導思想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中的根本制度地位,這是具有重大意義的。堅持和完善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指導地位根本制度,最重要的就是堅持和鞏固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在黨和國家的指導思想地位。
堅持和完善黨對人民軍隊的絕對領導根本制度。黨對人民軍隊的絕對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特征,是黨和國家的重要政治優勢,是人民軍隊的建軍之本、強軍之魂。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把“堅持黨指揮槍”作為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一個顯著優勢,把“黨對人民軍隊的絕對領導”上升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一項根本制度并作出科學部署,這對于鞏固黨的執政地位、保證人民當家作主、實現黨和國家長治久安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在新時代,堅持和完善黨對人民軍隊的絕對領導根本制度,最重要的就是堅持人民軍隊最高領導權和指揮權屬于黨中央,全面深入貫徹軍委主席負責制。
歸總起來說,黨的領導根本制度、人民民主專政根本制度、人民代表大會根本制度、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指導地位根本制度、黨對人民軍隊的絕對領導根本制度,在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四梁八柱”中起著“主梁”和“頂梁柱”作用,從根本上體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制度優勢。
二、基本制度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體系中處于基礎地位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基本制度,就是那些體現我國社會主義性質,規定著國家政治生活、經濟生活基本原則,對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大影響的制度。這些基本制度,是根本制度在上層建筑和經濟基礎的延伸和體現。
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基本政治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基本政治制度,是近代以來中國人民長期奮斗歷史邏輯、理論邏輯、實踐邏輯的必然結果,是我國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勢,是中國共產黨、中國人民和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的偉大政治創造。黨的十八大以來,各級人民政協健全以全體會議為龍頭,以專題議政性常務委員會會議和專題協商會、協商座談會等為重點的政協協商議政格局,取得重大進展和成績。
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基本政治制度,就是在國家統一領導下,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實行區域自治,設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的制度。這一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國共產黨解決我國民族問題的創造性制度安排。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把“堅持各民族一律平等,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實現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作為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一個顯著優勢,并且對新時代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作出了安排部署。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符合我國國情,在維護國家統一、領土完整,在加強民族平等團結、促進民族地區發展、增強中華民族凝聚力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堅持和完善基層群眾自治基本政治制度。基層群眾自治基本政治制度,就是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對農村村級、城市社區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以及企事業單位實行民主管理的制度。這項制度始于新中國成立后我國城市建立的居民委員會。1992年黨的十四大首次把我國基層民主制度形式確定為農村村民委員會、城市居民委員會和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此后逐步形成了以村委會、居委會和職代會為主要內容的基層群眾自治基本政治制度。我國基層群眾自治基本政治制度,有機銜接人民代表大會根本政治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基本政治制度,共同構成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
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主要包括生產資料所有制、分配方式和資源配置方式三個基本要素,是經濟制度體系中具有長期性和穩定性的部分,對經濟制度屬性和經濟發展方式具有決定性影響。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把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上升為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這是對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作出的新概括,是對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內涵作出的重大拓展和深化,也是用制度形態對改革開放40多年來我國經濟體制改革偉大實踐成果和巨大成就的充分肯定,具有重大理論意義和實踐意義。
基本制度體現了根本制度的內在品質,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整個制度體系的基礎。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指出,我國基本經濟制度寫入了憲法、黨章,這是不會變的,也是不能變的。任何否定、懷疑、動搖我國基本經濟制度的言行都不符合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基本經濟制度是這樣,基本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也是這樣,必須保持穩定性和延續性。
三、重要制度對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堅持和完善發揮著重大作用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重要制度,是由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根本制度、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基本制度派生的國家治理各領域各方面的主體性制度,具體講就是建立在根本制度、基本制度之上的關于法律法治、行政管理、文化建設、民生保障、社會治理、生態文明、“一國兩制”、對外事務、黨和國家監督等方面的主體性制度。這些重要制度上接國家治理之頂層,下連社會生產生活方方面面之基層。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明確了今后我國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13個堅持和完善,涉及55個具體制度。這13個方面制度和55個具體制度除了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外,其余的應該說都是重要制度。重要制度從屬于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服務于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例如,在堅持和完善黨的領導制度體系中,有6個重要制度,它們都是圍繞和服務黨的領導這一根本制度的。在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中,有5個重要制度,前3個是關于所有制制度、分配方式制度、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是基本經濟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后2個是關于科技創新制度、開放型經濟制度,也是圍繞和服務于基本經濟制度的。
重要制度的顯著特點就是時效性較強,體現創新性和發展性特征。隨著時間和情況的變化,過去一些重要制度會變得不重要,如有計劃按比例發展制度,在計劃經濟年代曾是重要制度,改革開放后,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逐漸淡出了重要制度。“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制度,過去沒有,經過實踐證明,它對于堅持和鞏固黨的根本領導制度具有重大作用,經過十九屆四中全會研究決定成為黨的建設重要制度。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重要制度,連接國家治理體系的頂層即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向下延伸到社會生產生活的方方面面,使國家治理的總體要求、總體目標和一系列政策舉措落實落細,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勢和國家治理體系的功能作用得到充分發揮。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將重要制度與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并列提出,構成制度體系不可或缺的有機組成部分,是對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制度建設的經驗總結,對今后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論和實踐指導意義。□
(作者單位:安徽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安徽大學研究基地)
責任編輯:王振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