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合肥市城市基層黨建暨基層治理工作會議上了解到,合肥市委日前印發了《關于加強新時代城市基層黨建完善基層治理工作的意見》,提出自2019年起,全面取消街道招商引資任務及相應考核指標,有條件的街道可取消協稅護稅任務,逐步淡化街道直接抓經濟發展的職能,推動街道聚焦抓黨建、抓服務、抓治理,打造街道體制改革“合肥版”。
為創新和完善基層治理體制機制、建強城市基層黨建和基層治理工作隊伍、加強城市基層黨建和基層治理工作組織領導,合肥市在認真調研基礎上,積極借鑒全國各地經驗,緊密結合合肥作為中部省會城市的實際,制定出臺“1+8”系列文件,以街道體制改革為“先手棋”,對加強新時代城市基層黨建完善基層治理工作作了統籌部署安排。聚焦街道職能轉變,明確提出全面取消街道招商引資任務及相應考核指標,要求街道把工作重心轉移到加強黨的建設和公共服務、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社會治理工作上來。建立健全與街道職責相適應的考評體系,取消上級職能部門對街道的直接考核,由區級黨委、政府統一組織。同時提出建立街道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厘清區級職能部門與街道的職責權限邊界,賦予街道對公安等有關上級職能部門派出機構負責人的人事考核權和征得同意權、對街道規劃的參與權、對街道公共事務的綜合管理權、對區域內事關群眾利益的重大決策和重大項目的建議權。將城市管理、市場監管等執法部門派駐街道機構的指揮調度、考核監督以及人財物等下放給街道,實行“區屬、街管、街用”。與之配套,提出按照“大部門制”的思路,推進街道內設機構優化整合,規范內設機構統一設置,除機構編制專項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外,上級職能部門不得要求街道對口設立機構或加掛牌子。
為進一步完善基層治理,合肥市還將進一步推進社區減負擴能增效,做實網格化管理,加強黨建引領創新住宅小區治理。
責任編輯:王振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