懺悔人:王春學
原任職務:江蘇省農墾集團濱淮農場工程項目辦主任
觸犯罪名:受賄罪
判決結果:2011年8月8日,江蘇省濱??h法院判處王春學有期徒刑七年,并處沒收財產10萬元。
犯罪事實:2005年上半年至2010年11月,王春學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后單獨或伙同他人收受賄賂20萬余元。
新聞背景:這是王春學在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期間寫下的悔過書。
我為自己定下了收禮受賄的底線原則
從農村天真無邪的孩子到大學生再到國家干部,我的人生軌跡本來應該是不錯的,但如今卻在工作的黃金階段——50歲來臨之際,成了階下囚。人生軌跡急轉直下,一切榮譽、待遇全部失去,留下的只有恥辱和后悔。
1987年,我服從國家統一分配,從江蘇農學院畢業來到濱淮農場工作。通過自己的勤奮努力,加上同事和領導的信任,2000年我被任命為濱淮農場基本建設科科長,開始涉足工程管理工作。此后,我一直從事農場工程項目建設管理工作,先后擔任農場社會事業部副部長、部長,工程項目辦主任。
2005年是我開始接觸外地施工老板的第一年。建筑行業什么樣的人都有,我認為做工程可能沒有不送禮的,如果我完全不收,就顯得與他人格格不入。我當時也深知要處處注意自己的形象,同時還清楚地記得當初要做好人的誓言,所以我為自己定下了收禮受賄的底線原則:不主動索禮索賄;能不收的盡量不收;工程質量差的堅決不收;盡可能不收現金和貴重物品;收禮不能以損害農場利益為交換條件;大額現金盡可能不收,如萬一難推卻的,施工的工程質量必須要好。
在所謂收禮受賄底線原則下,我自2005年至2011年初,收受施工老板現金、購物卡、物品折合人民幣20萬余元。
麻木的從眾心理,使我在犯罪泥潭里越陷越深
我之所以陷進受賄犯罪的泥潭里如此之深,主要是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人生觀、價值觀錯位,在思想上為自己的犯罪行為開了綠燈。擔任領導干部后,艱苦樸素、坦蕩做人的優良傳統美德被我逐步淡忘,而拜金主義、享樂主義等思想侵入我的大腦,我開始有了不勞而獲、貪圖享樂的思想。
麻木的從眾心理,使我在犯罪的泥潭里越陷越深。我錯誤地以為,施工老板不送禮就不能做工程,這已成為建筑行業的潛規則。我剛涉足這個行業時,對這種現象也是厭惡和反感的,但面對建筑商們以各種名義送來的禮金時,像我這樣沒有崇高理想和堅定信念的人,是很難防御的。我從起初收禮時的緊張、害怕,慢慢發展到后來的麻木不仁。
我為自己設定的所謂收禮受賄底線原則,實際上是在思想上進一步麻醉自己。只要思想上接受了受賄行為,就決定你走向了犯罪道路。所謂的受賄底線難以把握,只能是給自己的受賄行為尋求一個借口,尋找一種自我安慰。受賄的本質就是貪婪,一個人一旦有了貪婪之心,他所做的事就無道德可言,有時甚至會發展到令人發指的地步。例如在陳某承建農場淀粉加工線時,我竟然利令智昏,主動向對方提出要4萬元的回扣。事后我曾為自己做出這樣的行為感到可恥,也曾想過將此款退還給他,但最終還是貪欲占了上風,將這筆錢占為己有。
心存僥幸,走上不歸路。近幾年,身邊常有貪污腐敗分子不斷落馬被抓和判刑的事情發生,特別是2007年江蘇省農墾系統淮陰地區兩個農場的基建科長因受賄被判刑,對我的觸動最大。看看他們的事例,回頭看看自己的問題,我清醒地知道我比他們好不到哪里去,感到自己的事情總有一天也會敗露,自己也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清醒地認識到這一天沒有躲得過,還是來了
因為我收受的不是一個施工老板的賄賂,這些老板在農場做工程,在其他地方也做工程,他們在這里施工能給我行賄,在其他地方施工也一樣對其他人行賄。而建筑行業又是反腐的突破口,這些施工老板中必然有人因行賄而被檢察機關傳訊,我的名字很可能就出現在他們交代的受賄人名單中,所以我越想越怕。我曾想過把這些贓款退回去,但這種想法僅僅在大腦里一閃而過,到嘴的東西哪還舍得再吐出去?優柔寡斷的性格,決定了我不僅沒有把以前的贓款退還掉,而且繼續收受賄賂。
其實,我已有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就是在這種緊張、害怕、僥幸心理狀態下生活和工作的。所以,當檢察人員來到我辦公室時,我在內心緊張害怕的同時,也清醒地認識到這一天沒有躲得過,還是來了?,F在我真的好后悔!
我辜負了黨和人民對我的教育、培養和信任,給農場形象帶來負面影響。我的犯罪,不僅讓83歲的老母親傷心失望,而且給妻子帶去了刻骨銘心的傷害,更讓親人們在人前抬不起頭來。
我希望我的犯罪對他人特別是那些剛走出校門踏上工作崗位的大學生們能起到警示作用:法律是神圣和不可侵犯的,誰觸犯了法律都必將受到嚴懲;職務、權力是人民給你的,是用來為人民服務的,你無權濫用,更不能用手中的權力為自己謀私利;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不義之財莫伸手,你敢伸第一次手,我的今天就是你的明天!(湯海濤)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