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飛,不僅是一個好丈夫、好父親,還曾是河南省南召縣政壇的一顆“明星”。然而,不到7年時間,他就因犯受賄罪、貪污罪,被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十年。檢察機關長達130頁的案件偵查終結報告,清晰地記錄下他9次受賄9.5萬元、232次侵吞公款11.5萬余元的犯罪事實。
“他所做的這一切,都是為了妻子和女兒。”2010年12月28日,辦理王飛案的南召縣檢察院檢察官對筆者說。
167次侵吞公款用于家庭開支
2003年10月,王飛被提拔為南召縣國土資源局局長。至2008年6月被“雙規”前,他還有4個月就在這一崗位上干滿5年了。
筆者在案卷中看到,在4年多的任期里,王飛共實施232次侵吞公款的犯罪活動,其中167次是直接或間接地為了他的妻子。這167次都是王飛通過其司機劉某用公款支付家庭日常開支,共計6萬余元。
當偵查人員問及王飛每筆錢的具體開支情況時,他大多以“不知道”或“不清楚”來回答。“貪污公款次數太多了,記不清楚也在所難免。但問題的關鍵并不在此,我們從劉某的證言里,找到了事情的真相。”據辦案檢察官介紹,在王飛貪污的公款中,有相當一部分都是劉某直接執行王飛妻子指令的結果。
而王飛為了最大限度地滿足妻子的物欲,對妻子采取了放任的態度。
筆者注意到,在這167次如螞蟻搬家的侵吞公款犯罪活動中,數額最小的只有38元,最大的也只在千元左右。很顯然,以這樣的規模和速度,也只能支付些瑣碎的日常開支。不過,它有一個明顯的好處,那就是手到擒來,源源不斷。
但要實現大一點的愿望,就必須“另辟蹊徑”。于是,王飛的妻子開始幫助他發掘起權力的利用價值來——受賄。
從2005年3月至2008年春節,王妻伙同或代替王飛先后以晉升職務、安排工作和減免土地違法處罰為由,收受趙某、吳某、徐某等9人的賄賂款共計9.5萬元。而這些“收入”,大部分都由其妻子直接支配,用在了與人合伙開辦的酒店及新房裝修和購置沙發、家電等大額開支上。
到北京辦私事用公款買單
王飛只有一個女兒,他對女兒是有求必應。
自2004年至2008年,王飛的女兒先后65次直接或間接地從王飛的司機劉某手中接受錢物累計達4萬余元。
這還不算,為了讓女兒在未來的道路上一帆風順,王飛更有驚人之筆。2006年4月下旬,為了給正在讀本科的女兒考研究生做好充分的前期準備,王飛決定到北京找幾所重點大學的教授進行咨詢。但他在北京沒有熟人,當得知國土局職工李某的同學馬某與大學教授有往來時,便決定帶上李某一同前往。
2006年4月21日,王飛帶上妻子和李某,由其司機劉某開車,從南召出發,當天晚上抵達北京。次日上午,王飛的女兒也從學校趕到北京。晚上,馬某約到了兩位教授與王飛等人吃飯。席間,王飛說明了來意,請求兩位教授能為女兒的考研指點迷津,兩位教授爽快地滿足了他的要求。
但王飛對他們的“一家之言”并不十分相信。隔日中午,王飛又讓馬某出面請了另一所大學的兩位教授再次進行咨詢,直到最后將所有的問題全部弄明白,這才放下心來。
王飛此次北京之行的全部費用是8983元,都由公家買單,最后被法院認定為貪污款。
王飛的心血總算沒有白費,2008年,女兒如愿以償地考上了研究生。
另外,據王飛供述,2008年春節前收受徐某等人的賄賂共計4萬余元,他也全部用在了女兒的學費、住宿費及日常生活費用上。
矢口否認自己受賄
2008年6月,王飛被南陽市紀委“雙規”。此后不久,其案件線索被移送至南陽市檢察院,后南陽市檢察院批轉南召縣檢察院繼續偵查,最后由南召縣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在法庭上,王飛當庭推翻了自己在偵查階段的供述,對其9次收受賄賂的事實,要么矢口否認,要么辯稱案發前已將錢款退還給了行賄人。但是,由于其未能提供相應的證據將自己以前的供述推翻,且均被證人證言及書證所證實,所以他的努力終是枉費心機,法院最后還是全部予以認定。
南召縣法院經審理后認為,王飛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采取侵吞的手段用公款11.5萬余元支付個人家庭日常消費,并非法收受他人財物9.5萬元,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已分別構成貪污罪和受賄罪。
2009年8月,南召縣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貪污罪、受賄罪判處王飛有期徒刑十二年,追繳全部贓款,上繳國庫。王飛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
2010年9月,南陽市中級法院經審理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定罪準確。但鑒于王飛有立功情節,對量刑部分應予改判。遂以貪污罪、受賄罪判處王飛有期徒刑十年。贓款21萬余元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他被最親的人拖下了懸崖
2010年10月22日,王飛被投入監獄服刑。至此,由他演繹的一段并不精彩的故事終于結束了。但這一案件反映出的問題,卻一直縈繞在辦案檢察官的腦海里。
辦案檢察官說,如果王飛當初娶了一位賢良的妻子,他不至于走到現在這一步;如果王飛的女兒是一個懂事的孩子,他也不至于走到現在這一步。然而,這些都僅僅也只能很遺憾地停滯在假設的狀態。她們不但沒有給王飛以提醒,而且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從這個意義上講,王飛的悲劇不是他個人演繹的,而是由他的妻子和女兒共同演繹的——他是被最親的人拖下了懸崖。
“反思王飛貪污受賄案,我們不難得出這樣一個結論:預防腐敗不能像西醫給人治病一樣,哪疼醫哪,而應該像中醫給人治病一樣,進行系統治療。只有從根本上鏟除了滋生腐敗的社會環境和家庭環境,預防腐敗才會收到切實效果。”辦案檢察官感慨道。(王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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