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中共蕪湖市委批準,蕪湖市紀委監委對安徽蕪湖三山經濟開發區原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徐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徐平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禮和接受他人宴請;由他人支付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以權謀私,大搞官商勾連,利用職務便利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
徐平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蕪湖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徐平開除黨籍處分;由蕪湖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蕪湖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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