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開庭審理(浙江)巨化集團公司原副總經理黃華章涉嫌受賄案。公訴機關、金華市人民檢察院指控,黃華章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賄送的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63萬余元。其犯罪行為多發生在春節“拜年”期間。
據金華檢方介紹,黃華章涉嫌受賄案系2009年浙江巨化集團管理層腐敗窩案中的主要案件之一。此案經浙江省人民檢察院交衢州市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后移送金華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今年48歲的黃華章捕前任巨化集團公司副總經理,分管基建、技術等工作。檢察機關查明:2001年至2009年間,黃華章利用擔任巨化集團公司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的職務便利,為有關個人、單位在承接工程及工程建設方面提供便利和幫助,以“拜年”等名義非法收受和索取他人財物共計價值63萬余元。
起訴書列舉了黃華章10項犯罪事實,其犯罪行為多發生在2001年至2009年的春節期間。從2001年至2008年的每年春節,與巨化集團有業務來往的衢州某化工有限公司總經理張某某先后8次以拜年名義送給黃華章現金合計3.7萬元。2005年至2009年的春節期間,掛靠巨化集團的某公司負責人俞某某托他人以拜年名義分5次送給黃華章現金合計2.5萬元。這些動輒送給黃華章數萬元“禮金”的人員,在承建巨化集團的相關工程時,都得到了他的“關照”。
檢察機關認為,黃華章涉嫌受賄案與巨化集團腐敗窩案中最大的主角浙江省衢州市委原常委、巨化集團原董事長葉志翔利用逢年過節大肆收受禮金相類似,春節成一些貪官的“受賄節”值得警惕。
巨化集團公司原副總經理黃華章涉嫌受賄案,法院將擇日作出宣判。(謝云挺、張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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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圖為葉志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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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溫州市檢察機關獲悉,因涉嫌受賄,原衢州市委常委、巨化集團公司董事長葉志翔及其妻子黃巨英4日在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庭受審。
根據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葉志翔在擔任衢州市委常委、巨化集團公司總經理、董事長、黨委書記、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340余萬元、港幣7萬元。其中,被告人黃巨英參與共同受賄,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78萬多元。
在庭上,葉志翔對檢察機關指控的大部分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但認為自己大部分的受賄款都是在推脫不掉的情況下才予以收受的,并在事后通過其他方式對行賄人進行了補償,如幫助炒股賺錢、提供投資建議避免投資損失等。葉志翔對自己的犯罪行為表示懺悔,愿意接受法律處罰,但請求法庭對其妻子予以照顧并免予處罰。
公訴人認為:被告人葉志翔與黃巨英犯罪證據確實、充分,應當分別處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但也具有可以酌情從輕處罰的情節,如具有坦白情節、悔罪表現較好、受賄贓款已經部分追繳等,建議合議庭在量刑時予以考慮。
法院將擇日作出宣判。(方列)
記者從浙江省檢察院獲悉,6月23日上午10點40分,浙江巨化集團公司高管腐敗窩案中又一被告人楊福平因涉嫌受賄在杭州市拱墅區法院受審。檢方指控楊福平在擔任巨化集團公司副總會計師、計劃財務部部長、巨化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62萬余元。
今年51歲的楊福平,被人稱為巨化集團公司的“財務總管”,從2002年開始就擔任公司計劃財務部部長,后又兼任巨化集團公司副總會計師、巨化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浙江華騰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等職。杭州市拱墅區檢察院起訴書指控他涉嫌受賄的犯罪事實共有八大節,涉案總額為622248.21元,時間跨度從2002年8月到2009年5月,具體包括楊福平利用擔任上述職務便利,為巨化集團溫州分公司開展的對外融資業務提供做大賬面銷售收入等幫助,多次收受溫州分公司總經理鄭某和財務經理邱某所送的人民幣共計25萬余元、利用自己對某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的風險投資管理權的職務便利,在巨化集團對該保險股份的投資資金的及時到位等方面積極配合、提供幫助,收受某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送予的人民幣、購物卡共14萬元;在浙江華騰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巨化集團投資紅石中央大廈項目以及巨化集團和巨化控股有限公司購買紅石中央大廈寫字樓的過程中,為紅石中央大廈項目在資金等方面提供幫助支持,收受請托人陳某所送的3000歐元及內有人民幣共2萬元的銀行卡2張;為浙江華騰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的資本運作提供幫助,并為該公司總經理唐某承包經營巨化集團風險投資項目謀取利益,收受了唐某所送的人民幣共計 6萬元;以及楊福平利用相關職務便利,為巨化集團下屬多家公司及有關公司謀取利益,收受四家公司負責人財物12萬余元,其中5萬元在案發前被行賄人索回。
去年10月,浙江省檢察院將楊福平涉嫌受賄案交由杭州市檢察院立案偵查,今年1月11日交由杭州市拱墅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另據了解,2009年以來,巨化集團公司及其下屬巨化股份公司已有10余名處級以上干部因涉嫌受賄等犯罪先后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其中包括巨化集團公司原董事長葉志翔、巨化集團公司原副總經理黃華章、巨化集團公司原總經理助理李建華、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陶杰等公司高管。目前,這批案件大多已經偵查終結,進入審查起訴或法院審理階段。(汪恩民 范躍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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