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
河南省西平縣委書記王廷軍以受賄罪入獄后的悔過書上認識到:“給我送錢的人所謂的‘啥時候也不會說出去’的承諾是靠不住的。”甘肅窯街煤電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李人志在懺悔時,抱怨紀委、檢察院當初沒有提醒自己,以致越陷越深,難以自拔。福建省建陽市委副書記李兵,被判決后的“肺腑之言”,也是抱怨那些“靠不住”、“埋地雷”的哥們。犯貪官“后悔癥”的例子可謂是不勝枚舉,可入獄貪官們的怨言卻是大有差異,就來看看貪官現形后最后悔什么?
字字泣血的悔過書:懺悔還是狡辯?
紀委沒提醒
建國以來甘肅省內受賄數額最大的案件,甘肅省窯煤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李人志因犯受賄罪等被法院一審判處死緩時,抱怨說:“如果紀委、檢察院能夠定期不定期地對領導干部尤其是‘一把手’進行預防腐敗、廉政談話,我就可能不會犯罪。”
行賄者的承諾不靠譜
2010年,河南省西平縣委書記(副廳級)王廷軍以受賄罪一審獲刑14年,他在悔過書中寫到:“當一副冰冷的手銬銬住我雙手的時候,我才如夢初醒,認識到給我送錢的人所謂的‘啥時候也不會說出去’的承諾是靠不住的。”
領導教誨聽不進
2009年,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政局原副局長(副廳級))王輝雄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王輝雄在懺悔書中表示“把任前廉政談話當成了耳旁風”,并說“現在想起領導的諄諄教誨,我真是后悔死了,如果當初我稍微把領導的話牢記心中,并以此為訓誡,就不會走到今天這個地步了。” 此外,原重慶市司法局局長文強其在“雙規”期間寫的檢討書中悔恨不已,他寫道:“我到現在才深刻明白,薄熙來書記說‘當干部,一要干活,二要干凈’一席話的含義,但是現在一切都晚了”。
仕途太順利
2008年,海南文昌原市委書記謝明中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謝明中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他在懺悔書中寫道:我的成長經歷特殊,較年輕起就擔任比較高的職務,仕途太順使得我得意忘形,逐步養成了獨斷專行的個性、霸道的作風和張揚自我的惡習,最終得意忘形,迷失自我,走上了貪污腐敗的犯罪道路。
個人的悲哀 制度的悲哀
財務審計制度太寬松
2004年,原吉林省政協委員、吉林省國際經濟貿易開發公司副總經理喬本平因犯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被執行死刑,其在死前總結自己犯罪原因時說,如果當時財務審計和管理能嚴格一些,領導能監督嚴格一些,如果上級能及時提醒自己哪些做錯了,哪些不應該做,可能自己就不會出事了。喬本平在自白書中寫道:“現在想想,我的犯罪手法很拙劣,簡直是在明搶國家財產……我一看事情辦得這樣容易,膽子越來越大……”
手中權力太大
2004年,甘肅省財政廳原副廳長鄭衛民因貪污、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而被判刑,在庭審最后陳述中,他哽咽著進行了一番觸及靈魂的懺悔:“我沒有樹立一個正確的權力觀,沒有管好用好手中的權力,隨著職位的上升,手中權力的增大,被拜金主義、享樂主義慢慢侵蝕,當領導干部15年,不論當處長還是當副廳長,手中都掌握著很大的審核權、項目審批權。由于權力觀念的偏差,加上制度中對權力的監督和約束機制不健全,權力過大,沒有有效地制約和監督,這在客觀上也助長了我的犯罪行為。”
平時放松了學習
2006年,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瞻岐鎮黨委書記(正處級)孫詩君,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他在懺悔中哭訴:“手中有了一點權力之后,便經不住社會上的各種誘惑,耐不住寂寞,人變得越來越浮躁。當了鎮長后,我忙于各種應酬,對學習不重視,即便是學也是應付,是假學習。學習只是對下屬強調,好像與自己無關,結果思想境界越來越低。”2010年,聞名全國的原重慶司法局局長文強在追悔自己的罪行時,首先講的是“學習不夠”。
組織多年不提拔
2010年,聞名全國的原重慶市司法局局長文強以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強奸罪被判處死刑,他在悔過書中寫道:十多年一直在公安局擔任副局長,總覺得自己業務熟,有能力,付出的多,取得的成績也不少。尤其是看到比自己資歷短、業務又不熟悉,甚至還是自己過去“下級”甚至“下下級”的人,都提拔到與我同一級的職務,甚至更高的職務后,思想上不能正確對待,產生不滿情緒,升官不成,就亂用權。
沒有管好身邊人
2007年,安徽省銅陵市委原常委、組織部長吳廣春,以受賄、巨額財產來源罪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13年。案發后吳廣春追悔莫及:“我不僅沒有管好自己,也沒有管好我的家屬……有90%的錢物是他人托我的愛人轉送的,我最親的人一步一步地把我送上了法庭。”放縱親人同作孽,罪有應得。
輿論監督不給力
江西省原副省長,省人大代表胡長清因貪污受賄,且數額特別巨大,于2000年被依法執行死刑。其在東窗事發后“劍指”媒體:“假若江西的新聞媒體敢于監督我這位省委常委,我有點緋聞,他們能像美國記者曝光克林頓那樣,敢于報道我,我不至于落到死刑的地步。”
后悔就不該當官
原哈爾濱市市委常委、副市長朱勝文因黑龍江反腐大案——“國貿城案”,于1998年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7年,2003年監獄中自殺身亡。其在懺悔中表示:“我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從學校出來做官。官場沒有游戲規則,若能退回20年前,我寧愿在學校里教書。至少,做學問還是有規律可循的。”
萬金油式的懺悔語錄
交友太隨便
號稱“三玩市長”的湖南省郴州市原副市長雷淵利在獄中懺悔時稱:“在我交往的朋友中,有人對吃喝玩樂很在行,對我也有潛移默化的影響。我犯罪的膽子越來越大,貪戀金錢女色,貪圖玩樂的欲望越來越強烈。”可謂是“貪自朋友,毀自朋友”,對自己擇友不慎后悔不已。
2007年,浙江省交通廳長趙詹奇因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他在悔過書中總結一條走上違法犯罪道路的原因是:交了一些不該交的朋友,“我就是被這些所謂的朋友套牢的”。
2008年,云南省個舊市原常務副市長王建國因受賄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3年,王建國在“悔過書”中寫道:“在我犯下不可饒恕的錯誤中,一個重要的因素就是交友不慎。”
2008年,原貴州六盤水市委常委、鐘山區委書記張選進國家外匯管理局管理檢查司原司長許滿剛因受賄罪一審獲刑11年,他在悔過書中懺悔“交友不慎”是自己走向犯罪的直接原因。
2010年,國家外匯管理局管理檢查司原司長許滿剛因受賄一審獲刑12年。在悔過材料中,許滿剛痛陳自己“交友不慎”。
下屬太盲從
2009年,吉林信托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副廳級)張興波以貪污罪、受賄罪被終審判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他在懺悔中感觸:“企業的一把手權力太大,而企業內部又缺乏制約意識和制約機制。正是這種不受制約的絕對權力,使我的犯罪行為暢通無阻”、“不論是業務主管人員還是財務主管人員,對一把手的服從已經到了盲從的地步”。
法制觀念太淡薄
2009年,浙江省臨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原局長、臨海市作家理事會副主席程凌征,以受賄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七年,被稱為“反貪作家”的他痛哭懺悔:“法制觀念淡薄是我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源所在。當自己一步一步走上犯罪道路時,我還沒有一點知覺,沒有一點警醒,沒有覺得這是大問題。犯了罪還糊里糊涂,直到被查處,才知道自己觸犯了法律。假如過去能懂得些刑法,了解受賄的法律后果,我也許會在誘惑面前、金錢面前、友情面前自律、自省,不去觸犯。”
懺悔總在鋃鐺入獄之后
平日里風光無限的領導干部總是在貪污受賄、鋃鐺入獄后,痛哭流涕,后悔萬分。每看到此,總是不由激憤和感嘆:早知如此,何必當初!這種后悔不帶有任何事發前的主動性。只是事發后由于面臨著嚴厲的懲罰,畏懼才開始占了上風,他們這才為過去所為感到后怕和反悔。
權力就像一個魔咒,如果仍是大權在握,他們不會有懺悔書中半字半句的幡然醒悟。只有真正被戴上了手銬,貪官們才像一個被施了魔咒的人從咒語中清醒過來一樣,恢復良知,然而卻為時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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