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30日電(記者王聿昊)記者30日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獲悉,為進一步深化職稱制度改革,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近日研究起草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修改〈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的決定(征求意見稿)》,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相關負責人介紹,征求意見稿聚焦強化評審監管、加強信用管理、完善評審要求等重點問題,共修改暫行規定的條文10條、新增條文5條。
在強化評審監管方面,征求意見稿明確評審單位應當建立健全職稱評審相關管理制度、按照規定開展職稱活動等職責,壓實評審單位的主體責任,明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建立職稱評審委員會質量評估機制,對評審單位開展職稱評審工作情況實施綜合評估、分級管理和常態化監管。
在加強信用管理方面,征求意見稿明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健全職稱信用管理制度,加強對職稱活動中相關人員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職稱失信行為調查處理規則,明確評審單位實施信用管理的具體職責內容等,進一步完善申報人、評審專家、職稱評審工作人員在職稱活動中存在失信違規行為的相應法律責任。
在完善評審要求方面,征求意見稿暢通非公領域人才和自由職業者職稱申報渠道,明確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的專業技術人才和自由職業者等申報職稱評審,合法權益受到同等保護,履行同等義務,具體要求由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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