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第十屆長三角地區人民法院司法協作工作會議在上海舉行。會上,上海、浙江、江蘇、安徽四地高院院長簽署了《關于全面加強長江三角洲地區人民法院司法協助交流工作的協議》。
協議圍繞強化重大案事件防范處置合作機制建設、深化司法執行聯動協作機制建設、加強跨區域司法服務協作機制建設、探索創新跨區域司法大數據應用工作機制、建立促進法律適用統一的互動交流機制、建立司法體制改革深度合作工作機制、建立人才培養交流合作機制、加強區域服務保障大局經驗交流合作機制等提出了8個方面26條任務措施,為推進更高質量平安長三角法治長三角建設,實現更高質量一體化發展提供更加優質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據悉,這26條任務措施具體包括加強跨區域重大刑事案件聯合防范協作,加強食品藥品、環境污染、海事海商、知識產權、金融等案件聯動協作,深化落實失信被執行人聯合信用監督、警示、懲戒機制,推動信息化查控及協助執行網絡的無縫銜接,推動跨域立案訴訟服務,構建區域全覆蓋、操作規則明確的委托送達工作機制,共同推進刑事案件智能輔助辦案系統的推廣應用,打造“智慧法院”信息數據資源共享平臺,加強適法統一問題的協調研判,建立司法改革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建立司法改革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建立區域法院人才庫和專兼職師資隊伍等等。(記者 陳成)

【責任編輯:史洪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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