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20年1月1日起,根據《安徽省基本醫療保險按病種分組付費指導方案(試行)》規定,全省統籌地區城鄉居民醫保參保居民在省屬18家公立醫療機構就醫時,將統一按照最新公布的422個病種及醫保支付標準執行。各市醫保局根據公布的病種,結合當地實際,確定本轄區內醫療機構病種醫保支付標準和支付比例。同一病種醫保支付標準,市屬醫療機構不得高于省屬醫療機構標準。各統籌地區(含省直)在全省統一病種中選擇部分病種,在城鎮職工基本醫保中實行按病種分組付費管理。
住院按病種付費將達九成
省醫保局介紹,我省建立并不斷完善按病種分組付費運行機制,引導醫療機構從“要我控費”向“我要控費”轉變,目的是激勵規范診療、節約成本,約束過度醫療、過度需求。
根據按病種分組付費時間表,2019年,全省統一在城鄉居民基本醫保中確定不少于400個病種組在省屬公立醫療機構開展按病種分組付費管理,各市結合本地實際,從中選擇不少于200個病種組在轄區內醫療機構實施。
各統籌地區(含省直)在全省統一病種組中選擇不少于10組,在城鎮職工基本醫保中實行按病種分組付費管理。城鎮職工基本醫保病種組的定額標準與城鄉居民醫保保持一致,但醫保基金和個人自付比例各地依據基金收支情況、待遇保障水平等自行確定。
2020年起,逐步增加病種組,并通過1-3年,力爭城鄉居民基本醫保住院按病種分組付費覆蓋90%左右的病種,住院按病種分組付費結算率達到80%左右。逐步擴大城鎮職工基本醫保按病種分組付費病組數,提高按病種分組付費結算率。
醫院不得變相增加患者費用
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省醫保局負責省屬公立醫療機構病種組醫保支付標準和支付比例的設定,各市醫保局負責所轄范圍內醫療機構病種組醫保支付標準和支付比例的設定。此外,對病種組醫保支付標準施行動態調整。
省醫保局表示,納入按病種分組付費結算的病種組不實行保底報銷。對于未實行分級轉診備案的,按照各統籌地區基本醫保待遇方案調整醫保基金和個人自付比例。
對于患者關心的醫療質量問題,省醫保局明確:醫院對接診患者實行首診負責制,不得因病種標準、并發癥等原因推諉拒收危重患者、年老患者;不得降低服務標準,故意縮短住院時間;不得分解住院;不得超標準收費;不得將入院后的檢查檢驗等費用轉為門診收費或讓患者外購藥品等變相增加患者費用。
首批422個付費病種公布
省醫保局結合我省已執行的按病種付費實際,第一批422個基本醫保按病種分組付費病種及醫保支付標準已經公布。參保居民在省屬18家公立醫療機構就醫時,統一按照公布的422個病種及醫保支付標準執行。
省醫保局介紹,除急診急救或屬參保人員務工(經商)、長期異地居住,未按參保地規定辦理轉診備案手續的,按病種分組付費醫保支付比例降低10個百分點。
此外,執行時間以患者入院時間為準,在正式執行前仍執行現行按病種分組付費政策。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張永
責任編輯:史洪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