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村官·弄虛作假·合謀共騙
一聲清脆的法槌聲,敲碎了蔣興泰等5人生財的“幸福”美夢。
重慶市梁平縣人民法院近日對蔣興泰等5人貪污國家退耕還林補貼“窩案”作出公開判決:以貪污罪、行賄罪判處被告人蔣興泰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并處沒收財產10萬元,追繳違法所得41萬元。
據統計,近3年來,梁平縣法院共受理該類案件6件,涉案人員15人,作案的慣用手段皆為弄虛作假、合謀共騙。涉案人員中從事涉農工作的鎮鄉干部4人、村干部7人、農民4人,涉案金額達240余萬元。其中,蔣興泰等5人貪污國家退耕還林補貼“窩案”尤為典型,涉案人員最多,涉案金額最大,涉案刑罰最重。審理此類案件的法官認為,國家退耕還林補貼已成為個別鄉鎮干部覬覦的“唐僧肉”。
弄虛作假合謀共騙國家補貼
經查明,蔣興泰等5人貪污國家退耕還林補貼“窩案”中,被告人蔣興泰、文華遠分別擔任該縣興隆鎮天圣村支部書記、主任,協助鎮政府從事退耕還林行政管理工作,丈量村退耕還林土地面積,協助縣、鎮林業部門自查、驗收等;被告人秦小娟、田利平分別系興隆鎮農業服務中心副主任、工作人員,均從事退耕還林行政管理工作;被告人游安富,農民,土地承包大戶。
承辦該案的法官告訴《法制日報》記者,2003年至2009年期間,被告人蔣興泰、游安富、秦小娟、文華遠共謀虛報退耕還林面積1300余畝,騙取國家涉農補貼190余萬元。其中,被告人蔣興泰貪污46萬余元,被告人游安富貪污83萬余元,被告人文華遠貪污29萬余元,被告人秦小娟貪污30萬余元。被告人秦小娟、田利平利用職務便利為游安富、蔣興泰、文華遠等謀取不正當利益,田利平收受賄賂款4.3萬元,秦小娟收受賄賂款0.9萬元,二人濫用職權造成國家財產損失350余萬元。
最終,法院判處被告人蔣興泰、游安富、秦小娟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判處被告人文華遠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判處被告人田利平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該案宣判后,5被告人均表示不上訴。
小村官亦能釀出大問題
梁平縣人民法院在2010年審理的另一起案件與蔣興泰“窩案”類似。被告人劉光祖,受該縣河東鄉農業服務中心委托,協助鄉干部從事退耕還林補貼資金發放工作,其與被告人秦民安(系河東鄉小葉村農民)共謀,采用虛報退耕還林面積的手段,騙取國家退耕還林補貼8萬余元。
2011年,梁平縣人民法院審理的另一案件中,被告人劉光婷系該縣城關鎮農業服務中心主任,其利用職務便利虛報退耕還林面積,騙取國家退耕還林補貼3.8萬元,造成國家財產損失40余萬元。
“通過此類案件不難看出,村鎮干部雖小,但濫用職權依然禍害國家,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承辦法官說。
法官建議,應健全資金管理責任制。健全前期預防、中期監控、后期處置的內控機制,層層建立退耕還林資金管理責任制。同時,要完善退耕還林監督網。各有關部門應通力合作、聯合監督,共同展開對國家退耕還林補貼資金的監督管理。
■案意點擊
當前,國家退耕還林工程還在實施之中,退耕還林指標還在逐年下撥,資金還在不斷下發。因此,管好用好退耕還林補貼資金不僅關系到退耕還林政策的順利實施,而且關系到改善生態環境、發展農村經濟、維護社會穩定及黨和政府的形象。(徐偉、袁華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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