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中共當涂縣委批準,當涂縣紀委監委對當涂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尹春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尹春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紀法意識淡薄,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旅游活動安排;違反工作紀律,在土地發包工作中不正確履職;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規使用財政資金;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項目承接、資金撥付、企業稅收優惠及返還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尹春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國家法律法規,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當涂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當涂縣委批準,決定給予尹春開除黨籍處分;由當涂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當涂縣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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