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將合肥、馬鞍山、蕪湖等市建設成為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相適應的安全發展示范城市……”11月12日,記者從省安監部門獲悉:近日,安徽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推進城市安全發展的實施意見》,從加強源頭治理、健全防控機制、提升監管效能、強化保障能力、加強統籌推動等五個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體要求和制度性措施。
《實施意見》明確了安徽城市安全發展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總體目標以及重點任務,著力解決當前城市規劃、建設、運行、管理過程中在安全發展上存在的薄弱環節,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抓好安徽省城市安全發展的指導性文件,也是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城市安全發展的意見》的“安徽方案”。
《實施意見》提出,要以“鑄安”行動常態化實效化和風險管控“六項機制”制度化規范化為總抓手,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促進建立以安全生產為基礎的綜合性、全方位、系統化的城市安全發展體系,全面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為全面建設現代化五大發展美好安徽提供堅實穩固的安全保障的指導思想;提出“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堅持立足長效、依法治理,堅持系統建設、過程管控,堅持統籌推動、綜合施策”的基本原則。
《實施意見》指出,要加強城市安全源頭治理,科學制定規劃、完善安全法規和標準、加強基礎設施安全管理、加快重點產業安全改造升級;要健全城市安全防控機制,強化安全風險管控、深化隱患排查治理、提升應急管理和救援能力;要提升城市安全監管效能,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完善安全監管體制、增強監管執法能力、嚴格規范監管執法;要強化城市安全保障能力,健全社會化服務體系、強化安全科技創新和應用、提升市民安全素質和技能。
根據《實施意見》,到2020年,將合肥、馬鞍山、蕪湖等市建設成為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相適應的安全發展示范城市,其他設區的市爭創安全發展示范城市;到2035年,全省所有設區的市安全發展體系更加完善,安全文明程度顯著提升,建成與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相適應的安全發展城市。持續推進形成系統性、現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體系,加快建成以中心城市為基礎,帶動周邊、輻射縣鄉、惠及民生的安全發展型城市。 (周吉 記者 朱赟)
【責任編輯:史洪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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