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蘇浙皖四地司法廳(局)近日在上海簽署“關于共同推進更高質量平安長三角法治長三角建設的合作協議”。四地合作的重點項目共有20項,主要體現在法治建設、法律服務、監管執行、隊伍建設、信息化建設和數據共享領域五大方面。據悉,四地司法廳(局)區域合作采取輪值制,每一個輪值周期為一年。
長三角一體化發展是中央確定的發展戰略。今年5月26日,滬蘇浙皖四地政法系統共同簽署了《滬蘇浙皖政法系統關于推進更高質量平安長三角法治長三角建設總體方案》后,公、檢、法各政法條線也分別簽署框架合作協議,有些條線還設立了專門的常設機構,不斷擴大合作領域,以項目化的方式實體推進。
此次簽署的合作協議提出,在法治建設領域,建立行政立法和規范性文件制定協作機制,加強行政執法、法治宣傳、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法治理論研究等的區域合作和交流等5個項目。在法律服務領域,加強跨區域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協作,統一法律服務行業管理規范和標準,加強律師、公證、司法鑒定、仲裁監管與發展合作。加強法律援助工作協作,深化區域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決合作等8個項目。在監管執行領域,加強對行刑發展趨勢、監獄、戒毒、社區矯正工作規律及運行方式的共同研究和探索,建立快速協查、聯動處置機制,加大區域內專業性社會資源的共享力度,加強監所安置幫教工作聯動協作等4個項目。在信息化建設和數據共享領域,逐步實現信息數據一站式共享共用,提高行政執法效率和服務管理水平。
【責任編輯:史洪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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