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省紀委監委對5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公開曝光。具體如下:
宿松縣涼亭鎮民政辦原主任陳松梅違規為親屬辦理低保、孤兒補助等問題。陳松梅利用職務便利,違規為其弟等人申辦低保,致使其弟等人領取低保救助3.7萬余元;違規為其外甥女申辦孤兒補助,致使其外甥女領取孤兒基本生活費3.7萬余元。陳松梅還存在違規為其母親申辦精簡退職定期補助問題。去年10月,陳松梅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被免職;今年2月,宿松縣民政局時任黨組成員、副局長余景峰因未正確履行審批職責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宿松縣民政局最低生活保障辦公室主任朱正才因未正確履行審核責任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界首市代橋鎮扎扒集村黨總支書記郭海濤優親厚友問題。 2013年,郭海濤在其母楊某未建房的情況下,以其名義申請并享受危房改造補助資金1萬元,后又追加3000元。郭海濤還存在其他違紀行為。今年3月,代橋鎮黨委給予郭海濤留黨察看1年處分。
淮南市謝家集區孫廟鄉劉郢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王傳良,黨支部副書記、村委會副主任王正之扶貧項目收益資金管理不規范問題。劉郢村某扶貧項目收益總計15.5萬元,未按相關規定對貧困戶進行分紅,部分項目收益資金主要被用于歸還村級活動場所建設欠款。王傳良、王正之作為村“兩委”主要負責人,雖然在淮南市委扶貧領域專項巡察期間已將相關資金追回,但未嚴格按照脫貧攻堅相關文件執行,對扶貧項目收益資金挪作他用應負主要責任。孫廟鄉黨委給予王傳良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王正之黨內警告處分。
六安市葉集區三元鎮沙塘村原書記易明科、原村委會主任王恩林截留挪用群眾危房改造資金問題。 2013年,易明科與王恩林商議決定,違規收取本村李某某等5戶危房改造補助資金3.5萬元,分配至本村其他建房群眾。 2014年,王恩林違規截留徐某某危房改造補助資金1萬元用于村道路建設支出。今年10月,易明科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王恩林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已收繳并退還群眾。
蕭縣趙莊鎮張老莊行政村黨總支原委員、原文書任精明違規套取危房改造資金問題。 2015年5月,任精明使用該村貧困戶周某某的名義申報危房改造項目,并使用他人新建房屋拍照驗收,采取弄虛作假手段套取危房改造資金2萬元并用于個人開支。去年5月,任精明利用職務便利,幫助該村村民張賢順(非中共黨員)通過弄虛作假手段套取危房改造資金2萬元,該筆資金被張賢順個人侵占。 2015年至去年,任精明在為群眾辦理低保、危房改造過程中,索要、收取村民好處費共計1400元。今年6月,任精明受到開除黨籍處分,相關違紀款已收繳;任精明、張賢順涉嫌違法犯罪問題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責任編輯:史洪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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