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廳日前會同省高級法院、省公安廳聯合印發《安徽省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實施方案》,就做好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進行全面部署。這是司法體制改革后首次由司法行政機關牽頭負責選任人民陪審員,首批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
《實施方案》明確了努力建設一支代表廣泛、群眾基礎扎實的高素質人民陪審員隊伍,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對審判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提高人民陪審員制度的公信力和權威性的總體要求,并對確定人民陪審員選任數額、確定人民陪審員候選人、確定人民陪審員擬任命人選、做好人民陪審員任命工作等4個選任步驟進行了具體規范。
《實施方案》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人民陪審員選任管理工作機構、落實經費保障,確保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順利開展;強化協作配合,建立完善信息共享、聯合走訪等常態化工作機制,實現信息互通,資源共享,無縫對接;運用信息化手段開展信息采集、隨機抽選以及資格審查等工作,提高選任工作質量和效率;加大宣傳力度,提高人民陪審員制度的社會知曉度,爭取人民群眾的廣泛支持和積極參與,擴大人民陪審工作社會效果。
據了解,由司法行政機關選任、人大常委會任命、法院使用的人民陪審員選用分離工作機制,有利于加強監督制約,進一步豐富和完善了人民陪審員制度運行機制,確保了人民陪審員制度的公信力和權威性。(記者 李曉群)
【責任編輯:史洪芳】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