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獲悉,安徽省民政廳對安徽省延安文藝延安精神研究會等27個全省性社會團體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逾期不改正的,將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據悉,該27個社會團體中,其中安徽省延安文藝延安精神研究會2017年度年檢不合格,安徽省節能協會、安徽國防科技工業文化協會、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協會、安徽省法治新聞協會、安徽省預算與會計研究會、安徽省林業書畫攝影協會、安徽省排球運動協會、安徽省風箏運動協會、安徽省飯店業協會、安徽省政府參事工作研究會、安徽省旅游學會、安徽省市場經濟研究會、安徽省馬克思主義文藝理論學會、安徽省煤炭經濟研究會、安徽省文史資料學術研究會、安徽省年鑒研究會、安徽省殘疾人事業發展研究會、安徽省天然氣協會、安徽省牡丹協會、安徽省網商協會、安徽省微電影協會、安徽省中小企業投資協會、安徽省高等學校實驗室工作研究會、安徽省首席信息官協會等26個社會團體則未按規定參加2017年度年檢,皆違反了《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相關規定。
根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規定,該27家單位于今年12月31日前做出書面說明,并采取整改措施。逾期不改正的,將依法給予行政處罰。(記者 檀美玲)
【責任編輯:史洪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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