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推進城市安全發展的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針對全省城市安全發展中亟需破解的突出問題,著力解決當前城市規劃、建設、運行、管理過程中在安全發展上存在的薄弱環節,是我省城市安全發展的“安徽方案”。
《實施意見》從加強源頭治理、健全防控機制、提升監管效能、強化保障能力、加強統籌推動等五個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體要求和制度性措施,覆蓋涉及城市安全的關鍵環節,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抓好我省城市安全發展的指導性文件。按照相關部署,我省將以“鑄安”行動常態化實效化和風險管控“六項機制”制度化規范化為總抓手,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促進建立以安全生產為基礎的綜合性、全方位、系統化的城市安全發展體系,全面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到2020年,將合肥、馬鞍山、蕪湖等市建設成為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相適應的安全發展示范城市;到2035年,全省所有設區的市建成與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相適應的安全發展城市。
《實施意見》明確,要加強城市安全源頭治理,科學制定規劃、完善安全法規和標準、加強基礎設施安全管理、加快重點產業安全改造升級;要健全城市安全防控機制,強化安全風險管控、深化隱患排查治理、提升應急管理和救援能力;要提升城市安全監管效能,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完善安全監管體制、增強監管執法能力、嚴格規范監管執法;要強化城市安全保障能力,健全社會化服務體系、強化安全科技創新和應用、提升市民安全素質和技能。在城市安全發展管理創新經驗基礎上,以合肥等地為試點,積極開展“安全發展示范城市”創建活動,示范城市要充分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帶動全省消除城市化進程中的安全隱患問題,推進全省城市安全發展。
【責任編輯:史洪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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