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安徽網報道,去年4 月17 日至5 月27 日,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安徽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昨日,省環保廳公布《安徽省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情況報告》。截至目前,我省針對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移交的14個責任追究問題,問責干部151 人,其中廳級干部25 人,處級以上干部107人。
在整改期間,我省先后組織開展了大氣、水、固體廢物污染督察等多個環保專項行動,嚴厲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為。針對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移交的14 個責任追究問題,對合肥等10 個市和省環保廳等4個省直單位的151 名干部進行問責,其中廳級干部25 人,含市委書記3 人、市長1 人,其他正廳級干部4 人;處級以上干部107人;環保系統干部20人。
環境空氣質量方面,今年1 至8 月份,全省空氣質量整體有所好轉,其中PM2.5 平均濃度為48.2 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4%;優良天數比例為69.9%,同比提高4個百分點。
我省還將加強濕地修復和生態功能恢復,修復損毀濕地,實施渡江戰役紀念館西側、十五里河防浪林臺、派河口、宋灣等濕地修復工程,完成濕地修復面積43.1 萬平方米,清退湖面面積4.5 萬平方米,恢復岸線1.3 公里。同時,以十五里河、南淝河、兆河、杭埠河等入湖河流、河口及灘涂濕地保護為重點,規劃建設10塊環湖濕地,并啟動巢湖半島等5 個國家級濕地公園試點建設。
目前,巢湖岸上草原已清除湖面臨時碼頭,拆除了岸上草原滑草、跑馬場、游船等旅游項目,關閉相關經營服務設施,恢復了原狀。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 記者姚一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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