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盒連花清咳片在醫院只要46塊多,但在外面藥店卻要將近60元,怎么藥店的價格比醫院還貴?”合肥市民曹先生前不久吃完醫院開的藥后,在藥店買藥時發現了這一現象。“其實,自從國家談判藥品以及省級集采藥品進入醫院臨床使用后,一些藥品的價格早已比藥店零售更便宜。”8月30日,省醫保局介紹說,從9月1日起,221種國家談判藥品中的188種不僅在醫院可以使用到,而且在零售藥店也可以買到,也就是說,降價藥品從“單通道”變為“雙通道”供給患者,從而降低患者看病經濟負擔。
188種國家談判藥品 醫院、藥店“雙通道”均可買到
省醫保局介紹,從2017年開始,國家談判藥品納入醫保目錄頻率大幅加快,從最初的17種增加到2021年的221種,而醫院臨床使用藥品準入的節奏和規則并未發生明顯變化。一般情況下醫療機構是根據功能定位、臨床需求和診療能力等配備藥品,并且相關部門對醫院藥品配備總數也有限制,醫院要增加1種藥品,可能要剔除正在使用的1種藥品。
為了讓患者盡早使用上國家談判藥品,減少看病費用,今年4月,國家醫保局、國家衛生健康委聯合要求各地通過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兩個渠道,來保障參保群眾對國家談判藥品臨床需求,并同步納入醫保支付。“這些談判降價藥品不僅進入醫院,同時也進入零售藥店,方便患者選擇。”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原則上臨床價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的,以及使用周期較長、療程費用較高的國談藥品,均可納入“雙通道”管理范圍。
隨后,我省醫保部門制定并公布了《雙通道藥品目錄(2021年版)》,188種不同規格的國家談判藥品納入我省“雙通道”管理范圍,占總品種數量的85%,既考慮了我省各市藥品供應保障實際,又基本可以滿足全省各地參保群眾的用藥需求,提高了談判藥品的可及性。
保證“雙通道”落地 要求定點醫療機構及時配備
如何讓“雙通道藥品”順利落地?讓患者在醫院和藥店都能享受到國家談判藥品降價的“紅利”?省醫保局表示,雙通道藥品目錄內的藥品,定點醫療機構應按功能定位和臨床需求及時配備,定點零售藥店按供應能力和協議要求規范配備,確保形成“雙通道”互補的供應保障機制。“同時將有關規定納入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醫保協議管理范圍。主要就是針對部分醫療機構以藥品可在藥店購買為由,不再主動配備談判藥品,避免‘雙通道’變‘單通道’。”
記者在目錄中看到,進入“雙通道”的國家談判藥品既有口服常釋劑型、顆粒劑等,又有注射劑、吸入粉霧劑等。“雙通道藥品目錄各地原則上不得調整,”省醫保局介紹,“由省醫保局根據國家談判藥品目錄調整情況、各地實際執行情況等進行動態調整,在確保基本醫保基金安全高效運行的前提下,更好地滿足患者用藥需求。”對于前期已實行“雙通道”管理的醫保目錄內國家談判及常規藥品,各統籌地區可綜合考慮當地疾病譜、患者實際需求以及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研究是否繼續納入本統籌地區“雙通道”管理范圍。各統籌地區自行納入“雙通道”管理的國家談判及常規藥品應報省醫保局備案。
據了解,由于我省探索“雙通道”藥品供應保障機制較早,在國家出臺指導文件前,各市根據本地參保居民的用藥需求,已經將部分非國家談判藥品但同樣是臨床價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藥品納入了本地“雙通道”供應保障范圍。省醫保局表示,在充分考慮各地參保居民的用藥延續性的基礎上,允許各地在執行省級《雙通道藥品目錄》的同時,根據之前的管理情況制定補充目錄,確保患者待遇不降低。
責任編輯:陸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