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曹士民法庭受審
200余次收受他人賄賂80余萬元,貪污7萬余元,山東省平邑縣教育局原局長曹士民近日被法院以受賄罪、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六年。
近日,負責查辦曹士民受賄、貪污案的平邑縣檢察院檢察官介紹了此案的來龍去脈,并剖析了曹士民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
進城后他開始墮落
現年55歲的曹士民,1993年任平邑縣委黨校常務副校長,后又擔任平邑縣教育局局長、縣一中黨總支書記(副處級)。
“他的墮落是從‘進城’擔任黨校常務副校長開始的。那個時候,求他辦事的人多了起來。”辦案檢察官介紹說,1994年春,平邑縣玉山建筑公司承建了平邑縣委黨校沿街樓工程,公司項目經理李某送給了分管工程建設的曹士民5000元。這是判決書載明的曹士民收受的第一筆賄賂。也就是這筆賄賂,讓他放松了警惕。
1995年下半年,平邑縣黃宇集團建設公司承建了黨校宿舍樓工程,該公司施工隊長趙某分兩次共送給曹士民1.2萬元。這筆錢盡管是上次的兩倍還多,但曹士民并未因此而有顧慮。“他當時沒有推讓,聽我說完是感謝費就收下了。”趙某在接受辦案檢察官調查說。
后來,山東某集團公司承建了平邑縣委黨校住宅樓工程,為了投曹士民所好,該公司先后派人多次送卡送錢給曹士民,累計1.72萬元。盡管每次的數目并不多,但曹士民都無一例外地收下了。
玉山建筑公司長期以來一直得到曹士民的關照,作為回報,該公司經理陳某于2003年春節給了他1萬元,同年11月及2007年、2008年分三次為曹士民裝修房子共免了3.47萬元費用,2006年又給了曹士民一部價值8000元的手機。
2006年3月,山東省某研究院在平邑縣白彥鎮建了一所希望小學。一次,曹士民找到黃宇集團建筑公司經理孫某,說自己要買臺電腦送給研究院副院長曹某,讓他出1.2萬元。孫某很快將1.2萬元送到了曹士民手中,可曹士民并沒有拿這1.2萬元去買電腦,而是將別人送給他的一臺手提電腦送了出去。
惠民工程中收“感謝費”
在曹士民擔任教育局局長時,經平邑縣有關部門鑒定,全縣有危房的學校共25所,當時已開工改造的有20余所。曹士民考慮的并不完全是工程的進度、校舍的質量,他還想趁這個機會“撈一把”。
2005年春節前,某鎮黨委書記宋某、鎮長沙某一起給曹士民送去了2000元,感謝其在學校危房改造中給予的支持。
其實危房改造工程基本上每個鄉鎮都有,資金也是由縣里劃撥的,工程上馬是早晚的事。可是各鄉鎮的領導都想趕在前面動工,因為這是政績,是自己的面子。曹士民就利用他們的這種心態,在開工上馬前刻意來個“輕重緩急”或“視情況而定”等。他這樣做的目的,就是想創造撈錢的機會。
2008年春節,某鎮黨委書記與鎮長一起找到曹士民,感謝曹士民對該鎮聯小危房改造的支持,并送上1000元的購物卡;中秋節又送去了1000元,感謝曹士民對希望小學建設的支持。
在當時中小學危房改造這項惠民工程中,不管哪個鄉鎮,其負責人在開工前或完工后大都到曹士民那里感謝一下。
據判決書記載,自2005年至2008年,曹士民先后收受12個鄉鎮負責人送的現金共20萬元、各種購物卡5000元。而全縣的鄉鎮共有16個。
人事調整上“發橫財”
曹士民不僅在工程建設中為自己斂財,還在人事安排、學生上學、教師職稱評定等方面大肆受賄。
平邑某中學副校長孟某,為了能到一個更好的學校工作,先后八次送給曹士民現金、購物卡、物品及為他報銷發票共計4.46萬元;平邑縣百和鋁業有限公司董事長毛某,為了讓曹士民為其女兒調動工作,于2004年至2009年共分8次送給曹士民5.6萬元;教育局接待中心彭某,為求得曹士民對其關照以及為其子就業以照顧,于2004年中秋節至2008年春節分9次送給曹士民8.4萬元。
平邑縣教育局原副局長薛峰(另案處理)為求得曹士民對其提拔重用,先后10次共送給曹士民1.5萬元。
據統計,曹士民任教育局長不足五年的時間,就在人事調整、學生上學、評職稱等方面收受賄賂多達140余次,總額50.02萬元。
平邑縣檢察院在偵查中還查明,2006年6月,曹士民以平邑縣教育局的名義向臨沂市教育局電教館要了三臺筆記本電腦。接下來,他先是安排某電腦公司按每臺1.2萬元的價格開具了兩張發票在平邑縣教育局報銷;又讓市教育局電教館按每臺1.57萬元的價格開具了三張發票,他又拿到單位報銷,將報銷款裝入自己腰包,并將其中一臺價值6000元的電腦據為己有。利用這三臺電腦,曹士民共套取公款7.71萬元。
前不久,平邑縣法院對曹士民受賄、貪污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二年,以貪污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七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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