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查處后的高平(中),失去了往日的意氣風發
高平在廣西壯族自治區“創下”了兩個第一:她是廣西第一個因職務犯罪“落馬”的女廳級干部,也是截至目前廣西查處的級別最高的女貪官。據檢察機關指控,高平在任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防空辦公室副主任和廣西城建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他人賄賂人民幣256.5萬元。今年4月15日,高平被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
高平從開始時堅守廉潔自律,到后來習以為常地收受甚至索要不義之財,從一個手握重權的大型國有企業董事長,到一個階下囚,再次給黨員領導干部敲響了拒腐防變的警鐘。
索賄不辦事,被行賄人舉報
為了能順利拿到工程款,在高平的暗示下,黃海又給高平送了20萬元。可是沒過多久,黃海又被高平索要20萬元,但工程款還是沒有拿到。一怒之下,黃海2010年1月舉報了高平。
2009年12月底,廣西城建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城投集團”)掛牌成立。時任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防空辦公室副主任的高平,出任該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城投集團是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直屬的大型國有獨資公司,主要從事自治區政府授權范圍內的國有資產經營、資本運作及相關業務,包括項目投資和管理、資產受益管理、產權監管、資產重組及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規劃、勘查、設計、咨詢、科研。該公司成立后,即全力推進廣西城市規劃建設展示館等場館建設,協助有關部門開展全區城鎮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保障性住房建設、城鎮危舊房改造等工作,項目資金動輒數億元人民幣。
不難想象,城投集團董事長的確是一個位高權重的位子。按說,從副廳級榮升正廳級,且在這樣一家大型國有企業擔任第一任“掌門人”,高平應該知足了,這在其他地方也是不多見的。除了說明組織上對她的信任外,也證明她有過人的能力與管理經驗。
其實,除了陶醉于職務的升遷、職權的擴大帶來的喜悅外,高平心里還享受著另外一種解脫的快感:她在任自治區人防辦副主任期間,曾利用職務之便收受過不義之財,現在平安過渡到了城投集團,過去的那些陳年舊賬應該能安然翻過新的一頁了吧!
然而令她始料未及的是,東窗事發了!
黃海是廣西某建筑公司項目承包人,2006年曾中標承建自治區人防辦職工住宅樓。為了能及時拿到墊付的工程款,他先后給當時分管工程建設
的高平送過不少錢。2009年11月,這幢住宅樓早已竣工驗收,但人防辦還欠黃海幾百萬元工程款。為了能順利拿到工程款,在高平的暗示下,黃海又給高平送了20萬元。可是沒過多久,黃海又被高平索要20萬元,但工程款還是沒有拿到。一怒之下,黃海2010年1月舉報了高平。
廣西壯族自治區檢察院對這一線索非常重視。此時的高平,已就任城投集團董事長,不僅身份地位特殊,而且手上掌握著巨額國有資金。經過幾個月的初查,在掌握了高平確有受賄犯罪事實后,廣西壯族自治區檢察院及時向自治區黨委作了匯報。2010年8月20日,高平被立案偵查。
很快,高平如實供述了自己利用職務之便,收受黃海人民幣57.5萬元;收受楊建人民幣170萬元,價值不菲的手鐲1個、墜子2個及收受某廠廠長馬迪人民幣29萬元的犯罪事實。
對高平來說,2010年年初她已隱約感覺到自己在被調查,惶恐之中,她手忙腳亂地采取了一些補救措施,但又克制不住貪婪的內心。就在當年2月和被“雙規”前一個月,她還兩次收受楊建賄送的人民幣170萬元。
曾守道安貧,仕途平穩升遷
起初,黃海為了得到人防辦某住宅樓的承建權,曾偷偷登門送過10萬元現金,但被高平當面拒絕了。一些推銷人防設備的老板也頻頻塞給她數目不菲的賄金,可事后都被她一一退回。
1980年,高平從廣西建筑工程學校畢業,因為成績優異,她獲得了自主選擇單位的資格,選擇了與專業對口的廣西城鄉規劃設計院,成了一名技術員。
走上工作崗位,高平的人生道路邁上了新的起點。在同齡人眼里,高平今后的人生道路會一馬平川。可是高平不滿足,工作四年后,她又考上了廣西廣播電視大學,經過三年脫產學習,取得了城市規劃和建筑學雙學歷。憑著扎實的功底和出色的工作能力,1989年高平調入廣西壯族自治區建委城市規劃園林處,從辦事員、科員、主任科員一直升到處長。
機會總是留給有準備的人。2000年,廣西舉行廳級干部公選。當年10月底,高平被任命為河池地區行署副專員。2002年河池撤地改市,高平任河池市主管城建的副市長。
高平有過苦難的童年,深知自己從一個“右派”的女兒,一步步成長為一名廳級領導干部,全靠黨的培養、信任及個人的努力,所以在剛擔任領導職務的時候,她非常珍惜這一來之不易的機會,在各方面對自己嚴格要求。在廉政方面,高平也保持著清醒的頭腦,盡管手握大權,但能依法秉公辦事。
2005年4月,高平調任自治區人防辦副主任,分管工程建設。盡管有人對她說“人防辦雖然是個不起眼的部門,但是工程多,比較有錢”,但高平對這一調動并不滿意。當時的她沒有領略到“工程多,有錢”的奧妙所在,只是認為人防辦工作輕閑,沒什么事可干,心里有點失落。盡管如此,上任之初高平還是努力進取,曾經得到過國家人防辦的好評。
應該說,這時候的高平在金錢方面還是很警覺的。她是自治區人防辦副主任,又兼任建房領導小組組長,自然是大大小小垂涎人防工程的老板們爭相拉攏的對象。起初,黃海為了得到人防辦某住宅樓的承建權,曾偷偷登門送過10萬元現金,但被高平當面拒絕了。一些推銷人防設備的老板也頻頻塞給她數目不菲的賄金,可事后都被她一一退回。
受“沒錢”羞辱,價值取向變味
有次與人拌嘴,對方突然說了一句:“廳級干部怎么樣?掙的錢沒我多,有什么好得意的?”官至廳級的高平何時受過這種奚落?一種羞辱感襲上她的心頭,權和錢的概念在她的腦海里漸漸畫上了等號。
如果高平一直保持著這份清醒,那么今天的她仍然會是城投集團董事長。
遺憾的是,曾經對“糖衣炮彈”有著高度警覺的高平還是被打倒了。
這一切,都發生在“知天命”的50歲!
黃海給高平第一次送10萬元現金被拒絕后,并沒有死心。身為生意人,他熟知溫水煮青蛙的典故。2006年,黃海所在的建筑公司中標自治區人防辦10號職工住宅樓。黃海知道,高平雖然沒在工程發包中出過力,但她手握工程款撥付的大權,日后仍離不開她的支持。于是,黃海繼續向高平“進攻”,逢年過節給她送上些小特產,有時還夾帶個小紅包,不時還請吃飯喝茶。有道是“禮多人不怪”,黃海去的次數多了,高平漸漸習以為常,開始有選擇地接受禮物。黃海鍥而不舍的“糖衣炮彈”進攻,終于打開了高平思想防線的缺口。
據高平的同事反映,高平工作上雷厲風行,敢想敢干,但為人處事有時有些霸道。有次與人拌嘴,對方突然說了一句:“廳級干部怎么樣?掙的錢沒我多,有什么好得意的?”官至廳級的高平何時受過這種奚落?一種羞辱感襲上她的心頭,權和錢的概念在她的腦海里漸漸畫上了等號。有權在手,撈錢還不容易?她決心為自己爭回面子。
高平首先將目標盯向了黃海。從2006年下半年開始,黃海發現原來一向按原則辦事的高平在撥付工程款時開始以各種理由故意刁難,并采用拖、推的方式不及時簽付,有時甚至暗示黃海“要出點血”。黃海當然明白其中的癥結,為及時領到工程款,于2006年8月至2009年11月期間共17次送給高平人民幣合計57.5萬元。
初試牛刀就嘗到了甜頭,高平開始沉迷其中了。
2007年春節前的一天,某廠廠長馬迪送給高平現金2萬元。此后連續兩年春節,馬迪都以拜年的名義分別給高平送上了現金5萬元和2萬元。
2008年8月的一天,馬迪聽說廣西準備再批準成立新的生產人防設備的廠家,于是打電話約高平見面,高平表示“會根據有關情況考慮”。馬迪為此又送給高平20萬元人民幣。
2008年9月,高平在一個飯局上認識了楊建。2009年,自治區人防辦應急指揮中心工程啟動招投標程序。2009年10月,楊建找到高平說想做這個工程,高平表示“沒有意見”,并建議人防辦委托某城建咨詢公司作為這項工程的招標代理單位,因為高平與這家公司的老總李剛熟識,只有由李剛暗箱操作才能實現由楊建來承建此工程的意圖。2010年1月,經暗箱操作,楊建如愿中標
2010年2月初的一天,楊建打電話叫高平去他的辦公室。楊建指著保險柜前的一個紙箱子說:“里面有些錢是感謝你的。”裝滿人民幣的很沉重的箱子難壞了嬌小力弱的高平,她不得不將這堆現金分成兩袋,前后兩次才把這堆沉甸甸的現金搬上四樓的家。累壞了的高平關上門,氣還沒喘順就急忙把鈔票清點了一遍,整整150萬元!按照和楊建事先的約定和行業“潛規則”,高平算算自己應該得到的好處費是120萬元,于是第二天她拿出30萬元退給了楊建。
辦案檢察官開始時對她的這一行為也覺得不可思議,可深究下來終于明白了:高平雖然很貪,但畢竟是搞城建出身的,她知道只有算得精確,才能收得“安全”——要想不出事,多給的不能要,行事必須嚴格遵守“潛規則”!
信“廳官難查”,入歧途悔已晚
高平認為“放松了政治理論學習和法律法規的學習,沒有樹立正確的人生觀、金錢觀,以致在廉政問題上迷失了方向,輕信了老板們的甜言蜜語”是她犯錯誤的直接原因。
對高平的變化,家人慢慢發現了一些蛛絲馬跡。高平的公公是建國前參加革命的老干部,在高平到城投集團任職之初,曾寫信告誡她,不要辜負黨多年的培養和信任,在經濟上千萬不要犯錯誤,千萬不能收老板的錢。
公公的話觸動了高平敏感的神經,想想自己的行為,她著實后怕了一陣子。然而一次與某領導吃飯時,該領導無意中的一句“廳官難查”,讓僥幸心理在高平的心里占了上風。她認為自己已擔任了9年的廳級干部,而今領導又提拔她到這么重要的崗位,一定不會調查她。
就是這樣的錯誤想法,使高平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2010年6月初,城投集團啟動某項目招投標程序。楊建聽說后跟高平說想和朋友一起承建這個項目。在高平的提議下,李剛所在的某建設咨詢公司再次受委托代理招標。有了前一次的合作,這次大家心照不宣,開標后,與楊建合作的公司中標了。事后,楊建送給高平一張存有50萬元的銀行卡。這期間,高平還從楊建處要去了兩件價值不菲的手鐲和玉墜。
在被立案調查期間,高平進行了深刻的反省,認為“放松了政治理論學習和法律法規的學習,沒有樹立正確的人生觀、金錢觀,以致在廉政問題上迷失了方向,輕信了老板們的甜言蜜語”是她犯錯誤的直接原因,她“辜負了黨和人民多年的教育培養,辜負了組織的期望”,感到“萬分痛心、萬分自責、萬分愧疚、萬分后悔”,表示要“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希望對她“從輕從寬處理”,好讓她“盡早回歸社會,做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
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在高平案件的通報中指出,領導干部一旦走上違紀違法道路,對個人、家庭和黨的事業都是重大損失。黨員領導干部應該從高平案件中得到警示、吸取教訓,做到警鐘長鳴。要始終堅持廉潔從政,時時處處嚴格要求自己,用好手中的權力,始終保持如履薄冰、如臨深淵的清醒。在大是大非面前、在重大利益面前經受住考驗、抵制住誘惑,不能用權力為自己謀取私利。不要因一時貪欲斷送自己的政治前程、家庭幸福,更不要掉進深淵才想到懸崖勒馬,身陷囹圄才明白廉潔的珍貴。(梁洪 貴堅)(文中當事人除高平外,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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