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訴人在法庭上出示的證據顯示,龍小樂對此有自己的解釋,“這些記錄(日記)都是違心寫的,怕萬一有人看到了,那我的問題就暴露出來了。說自己沒有問題是假的,我確實不好寫自己的問題,也不敢寫,我沒有勇氣面對自己違法犯罪這個事實。”
2月17日,備受社會關注的中共武漢大學黨委原常務副書記龍小樂涉嫌受賄一案塵埃落定,湖北省荊州市中級法院以受賄罪一審判處龍小樂有期徒刑十年。
縱觀龍小樂一案,龍小樂的“陰陽”兩面性表現得淋漓盡致:龍小樂之“陽”——平時低調,為人謙和,處事嚴謹,獲取了諸多信任與榮譽,是同事眼中的“清正廉潔派”;龍小樂之“陰”——收受賄賂,拒不認罪,全盤翻供,誣陷偵查人員刑訊逼供,藐視法庭大打“V”形手勢為自己造勢。
龍小樂的輝煌,龍小樂的墮落,留給人們諸多思考……
先認罪后翻供
公訴人出示的證據說明,龍小樂在到案的第一天就主動交代了2000年底收受武漢一家公司董事長巴某10萬元賄賂的犯罪事實,這也是檢方經過周密調查后指控他的第一筆受賄。
后來,龍小樂又陸續交代了收受巴某賄賂31萬元的犯罪事實,還主動交代了檢察機關尚未掌握的收受其他行賄人財物的問題。
在偵查訊問期間,龍小樂未提出什么特別的異議,辦案人員印象中龍小樂問得最多的問題是“像我這樣的情況,會判多少年?”
但是,在去年10月22日的庭審中,龍小樂卻一反常態,辯稱11筆受賄全都不是事實,都是自己在神志已模糊的狀態下交代的,犯罪子虛烏有,并指責檢察人員刑訊逼供,拒不認罪。在庭審結束被帶離現場時,他甚至當庭打出了代表勝利含義的“V”字形手勢。
龍小樂辯稱,他的半個腳指甲被辦案人員踢翻裂,大量出血,導致襪子粘連無法脫下,而他自己當時渾然不曉,數天后才發覺。
對于龍小樂的翻供,公訴人當庭出示了10余條證據予以回擊。
據知情人士透露,偵查人員對龍小樂前后變了個人似的瘋狂翻供感到“很意外,很震驚”。他們分析認為,龍小樂之所以會全盤翻供,是因為翻供對他來說,沒有任何成本,成功了,則可以逃脫法律的懲罰;不成功,又不會帶來什么損失。上演“先認罪、后翻供”的“把戲”,暴露了龍小樂企圖逃避法律制裁的心理。
當面感謝偵查人員,當庭卻稱遭受逼供
偵查人員出庭作證時表示,整個審訊過程偵查人員與龍小樂的溝通比較順暢,也較為順利。審訊中,偵查人員秉持依法執法、文明辦案的一貫原則給予了他人性化的關照。
龍小樂患有糖尿病,他在押的??悼h城買不到專用藥,偵查人員就通過律師通知或直接通知其家屬給他備藥,每次帶1至2個月的給他。每次審訊時,偵查人員都會提醒他按時吃藥。有一次,龍小樂的血糖儀壞了,偵查人員就通知其家屬準備了一個新的帶過去。冬天到了,偵查人員早早通知家屬準備衣物帶給龍小樂。
中秋節,辦案人員趕到羈押地看望龍小樂,給他帶去了無糖月餅和水果,沒作審訊,而是陪他聊了一些生活上的話題,龍小樂的心情也較為放松。
2010年元旦,辦案人員特地趕到??悼词厮泯埿愤^新年。龍小樂提出想吃頓狗肉,辦案人員花了兩個多小時才在??悼h城找到一家狗肉火鍋店。買到狗肉帶回看守所時,狗肉已經涼了,辦案人員又協調看守所食堂加熱。
龍小樂是個內向的人,平時沉默寡言,話很少,對于這一點,辦案人員跟龍小樂的同事有同樣的感覺。對于辦案人員對他的關心,龍小樂當面感謝的話不多,只是在寫給妻子的信中表示,辦案人員對他很關心,要妻子放心。妻子也按時給他回信,安慰他、鼓勵他。在看到辦案人員帶龍小樂去保康縣人民醫院做全面體檢的結果后,妻子回信告訴他身體的“有些指標比以前更好”,她感到很欣慰。
2010年4月,在辦案人員最后一次提審結束后,龍小樂作出了令辦案人員非常意外的表示。他說,感謝辦案人員幾個月來一直鼓勵自己不要放棄,使他振作起了精神,“也感謝各位不辭辛勞地挽救我,使我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我知道,按照規定,現在要家屬請你們吃飯,你們也不會去。我還有點錢,你們拿去自己在外面吃個飯,就算是我請你們的,感謝你們對我的關心。”辦案人員當然沒有接受他的吃請,倒是為他的誠心悔過感到欣慰。
但是,龍小樂后來在庭審中謊稱自己遭受逼供的辯詞打碎了偵查人員的這種欣慰。
一邊痛斥腐敗,一邊收受賄賂
龍小樂有寫日記的習慣,積累了厚厚的幾大摞日記。法庭調查發現,對連年來發生在身邊的腐敗案件,他在日記中都有點評,筆觸大多是痛斥腐敗,在他涉嫌受賄的時段日記也是這么寫著。
但是,在日記里痛斥他人腐敗,并沒有妨礙他自己在現實中的收受賄賂。檢察機關指控,從2000年8月至2003年11月,龍小樂在擔任武漢大學副校長期間,利用分管后勤、基建的職務便利,先后11次收受賄賂61萬元。
對于自己的受賄問題,龍小樂在日記中只字不提,他的日記“只寫別人腐敗,不寫自己問題”。公訴人在法庭上出示的證據顯示,龍小樂對此有自己的解釋:“這些記錄(日記)都是違心寫的,怕萬一有人看到了,那我的問題就暴露出來了。說自己沒有問題是假的,我確實不好寫自己的問題,也不敢寫,我沒有勇氣面對自己違法犯罪這個事實。”
被羈押期間,龍小樂有時候也記些日記。他的記憶力非常好,幾個月前的審訊細節也能夠記起并補寫出來。后來,龍小樂寫出了三頁多的回憶日志,回憶了案件訊問的過程,把每次辦案人員的姓名都記得一清二楚,這與他在法庭上稱自己是在神志恍惚的狀態下供認犯罪事實的辯詞形成矛盾。
人前的清廉,人后的腐敗
龍小樂案發,令熟識龍小樂的人感到震驚。
據龍小樂的同事介紹,龍小樂一向以作風正派聞名,在群眾中口碑較好。在同事的印象中,龍小樂一向做人低調、謙虛、平易近人,在工作中不愛批評人,說話聲音很輕,沉默寡言,很少直接提出自己的反對意見,他的工作信條是“不得罪人”。在領導和同事心目中,樹立了積極正面的形象,獲得過“湖北省新長征突擊手”、“湖北省高校優秀黨務工作者”等稱號。
龍小樂平時生活節儉,很少參加各種聚會。去過他家的人說,他住在學校的家屬樓,家里裝修很一般,使用的都是舊家具。在大家心目中,龍小樂是一位清正廉潔的領導。
從1984年1月擔任武漢水利電力學院機械系黨總支副書記從事黨務管理工作,到后來成為武漢大學黨委常務副書記,直至2009年9月案發,除了2000年至2003年擔任武漢大學副校長從事行政管理工作(問題正是出在這期間)之外,龍小樂從事了長達22年的高校黨務工作。在各種會議上,作為黨務管理口的領導,他總要強調每位黨員要遵紀守法,克己奉公,為人民服務。
這樣一位人們心目中的“好領導”,很難將他與腐敗聯系起來。
據法庭調查顯示,2000年底收受第一筆賄賂時,龍小樂有過激烈的思想斗爭。行賄人巴某送給他10萬元表達心意,他先是拒絕,但在巴某勸說下,他承認,“巴某的外在形象對我產生了一定迷惑性,使我放松了思想上的警戒。巴某不像一個商場的生意人,沒有江湖氣,說話靦腆,像一個大學生,態度很誠懇……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我雖是第一次接觸工程建設,但這或許是他們行中的潛規則,都是照此辦理。不是我要,他堅持要送,不送心里不踏實,送了,他放心,一門心思把工程建設好,這也是我的愿望。”龍小樂甚至僥幸地想,“他堅持要送,不會又無故加害于我的。”
就這樣,第一筆受賄發生了,接著是“習慣和自然了”的第二次、第三次……
從此,人前與人后,出現了兩個不同的龍小樂……(辛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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