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西藏自治區紀委獲悉,西藏紀檢監察部門近期通報多起違紀、腐敗案件,以警示仍心存僥幸的干部,深化反“四風”反腐敗成果。
山南地區隆子縣委副書記、人大常委會主任格桑龍點(現已離崗休養),在接待山南地區洛扎縣人大常委會原主任尼瑪扎西率領的考察組用餐后,違規安排娛樂活動共計消費6149元并進行報銷。經自治區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格桑龍點黨內警告處分,給予尼瑪扎西黨內警告處分。
那曲地區交通局黨組書記、副局長貢嘎,指使單位駕駛員駕駛公車從那曲縣達前鄉送其前往拉薩為女兒操辦升學宴,邀請貢嘎與妻子雙方親屬、同事、同學等46人參加,并收受禮金。經那曲地區紀委研究決定,給予貢嘎黨內警告處分,并責成其承擔公車私用產生的費用1440元,收繳其收取的禮金。
林芝市墨脫縣背崩鄉財糧干事尼瑪頓珠在負責背崩鄉政府財務工作期間,利用職務之便,通過虛假做賬等方式,從多個工程項目中侵占、騙取公款56.31萬元,挪用公款7.45萬元。尼瑪頓珠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并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
西藏自治區紀委相關負責人表示,2016年,西藏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將嚴格落實中央要求,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貪腐墮落的干部嚴厲打擊,同時公布違紀腐敗案件確保反“四風”反腐敗成果得到持續深化。(張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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