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上午,河南省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廣東省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周鎮宏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周鎮宏犯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兩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2002年7月至2011年,被告人周鎮宏在擔任茂名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務委員會主任,廣東省委常委、統戰部部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職務晉升、企業經營、當選政協常委和政協委員等事項上謀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何俊海等33人給予的錢款共計折合人民幣2464萬余元。此外,周鎮宏對折合人民幣3700萬余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案發后,贓款全部追繳。
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周鎮宏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構成受賄罪;周鎮宏對部分財產不能說明來源,數額特別巨大,亦構成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周鎮宏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論罪應當判處死刑,鑒于其在被調查期間主動交代有關部門尚不掌握的絕大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態度較好,案發后贓款已全部追繳,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
周鎮宏簡歷
周鎮宏,廣東普寧人,生于1957年10月,1975年11月參加工作,1977年6月入黨,中山大學物理系凝聚態物理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歷,理學博士,教授,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原中共廣東省委常委、統戰部部長。
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反腐先鋒”如何落馬?
廣東工業大學一位教師得知周鎮宏被調查的消息后感慨萬端。30年前,他曾與周鎮宏一同擔任助教:“那時周鎮宏對物理學的孜孜以求,讓人欽佩。”作為物理學者,他領課題找項目,做實驗搞科研,他寫了好幾部專著,并多次獲得成果獎,成為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出任廣東茂名市委書記后,成為官場上的“反腐先鋒”,從政以后逐漸“變質”。
作為教師的周鎮宏頭上頂著“全國優秀教師”的光環,作為文學愛好者,他的假日多在“一支香煙一杯茶,一疊稿紙一桿筆”中,“或快或慢爬格子”。他出版著作28部,發表報刊文章1150篇,獲省級以上作品獎15項。1998年,他出任湛江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其生活發生巨大變化。1998年6月,周鎮宏就任市長,他常寫東西,內容從閑情逸致的散文、雜文等變成了從政的點滴思考。無論是講話還是寫文章,他喜歡旁征博引,語言亦精致可讀。他自嘲是“學院范兒”。
2002年,周鎮宏離開湛江,此后出任廣東茂名市委書記,成為官場上的“反腐先鋒”。2005年他為茂名市領導干部做清正廉潔報告:“大量案件表明,領導干部走上犯罪道路,往往經歷‘四步’變化過程。首先是‘放松’;其次是‘攀比’;再次是‘貪婪’;最后是‘變質’。對這‘四步’演變軌跡,每個領導都要引以為戒,時刻提醒自己做到防微杜漸。”他還提出了在當地頗有影響的“十論拒腐防變”。
周鎮宏離開茂名一年之后,2008年10月,中央召開全國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周鎮宏的接任者羅蔭國向中紀委介紹地方廉政建設經驗。茂名是全國唯一一個作經驗介紹的地級市,反腐的“茂名經驗”聲名遠播,全國曾有十多個省市來茂名市考察學習。2011年,茂名官場大震蕩,多位官員因貪腐被查受審,級別最高者為時任茂名市委書記的羅蔭國。綜合新華社央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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