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省紀委公布,國土資源廳原廳長陳良綱及原巡視員楊先靜因收受他人賄賂的問題被立案調查,現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18日,記者了解到,楊先靜的案情涉及為他人在礦業權配置、變更、土地復墾、指標交易等方面提供幫助。其中,蕪湖市繁昌縣一礦業公司為順利辦理一座砂石礦的采礦許可證,委托中間人向楊先靜送了4萬元現金及四部iphone手機(價值1.2萬元人民幣),最終如愿以償。
據了解,2012年11月份,繁昌縣一家礦業公司法人代表的楊某聯系了老鄉許某某,稱他的公司取得了繁昌縣一座山的水泥用砂石礦的開采權,但在申請辦理采礦許可證時,因材料不全,該礦權在國土資源部配號不成功,無法辦理采礦許可證。為此,楊某提出讓許某某幫忙操作,盡快完成配號并辦理采礦許可證。
接受請托后,許某某找到了楊先靜,提出希望楊疏通關系,協調省國土廳和國土資源部的關系,早日完成該礦權配號,辦理采礦許可證。楊先靜在了解該礦的相關情況后予以答應。在此過程中,2012年12月中旬,許某某在合肥市一環路地礦大廈楊先靜的辦公室內,將裝有4萬元人民幣現金以及兩部iPhone4S和兩部iPhone5手機的紙提袋交給楊先靜,他予以收下。
后經過楊先靜的疏通、協調,繁昌縣的這家礦業公司取得了砂石礦在國土資源部配號成功,并于2012年12月20日取得了該礦的采礦許可證。
目前,犯罪嫌疑人許某某已因涉嫌行賄罪被立案調查。(李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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