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浙江外逃女貪官楊秀珠司機楊勝華貪污、挪用公款案在溫州市中院開庭審理。
受重用任職國企
楊勝華曾是楊秀珠(出逃前任浙江省建設廳副廳長)在擔任溫州市規劃局長時的司機,后在楊秀珠提拔下任溫州市現代城市建設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溫州市現代市政基礎設施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并是這兩家國企法定代表人。2003年4月,楊秀珠貪污案發外逃,至今未歸案。據通報,楊秀珠已被查清的涉案金額為2.532億元。隨后楊勝華外逃。
2011年6月28日,楊勝華回國自首,同年7月21日被逮捕。
貪污挪用巨額公款
公訴機關指控,1999年6月,楊勝華利用擔任國有溫州市現代市政公司執行董事的便利,假意個人出資800萬元虛構產權交易,成為現代市政公司股東,在公司持股600萬中占股75%。驗資后,楊勝華抽走800萬元。據《評估咨詢報告書》,截至1999年6月,現代市政公司所有者權益合計841.52萬元。
2000年8月,楊勝華令現代城建公司由現代市政公司擔保,向銀行貸款400萬元用以假意出資、虛構產權交易,獲得現代城建公司股份,使現代市政公司成為持股400萬的現代城建公司大股東,占股80%。截至2000年8月,現代城建公司的所有者權益合計5357.11萬元。
楊勝華還涉嫌挪用公款犯罪,涉案4316萬元。
當庭承認所有罪名
公訴機關認為,楊勝華將國有公司股權占為己有,貪污國有財產數額巨大;挪用公司資金數額巨大,應以貪污罪和挪用資金罪數罪并罰追究刑責。法庭上,楊勝華說,“指控事實和罪名都是對的。”當天,溫州市紀委組織市科技、金融、國稅、等多個部門近240余名工作人員旁聽庭審。此案涉額巨大,法庭將擇日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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