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國土資源廳原副廳長陳愛民因受賄222.6萬元人民幣,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沒收個人財產30萬元。
今天,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張忠厚在省十一屆人大四次會議上作法院工作報告時,正式披露了這一事實。至此,轟動一時的江西省國土資源廳3名副廳長腐敗案全部審結。
2009年3月1日,陳愛民和其他兩名副廳長李江華、許建斌同時被停職調查,牽出江西省國土系統一場大規模反腐風暴,13名處級以上干部紛紛落馬。其時,江西省國土廳共有4名副廳長,這場官場地震在坊間被廣泛傳為“國土系統窩案”,但江西省紀委、省高檢一位負責人對此表示:“3起案件案情間互無牽連,既非窩案,也非串案。案件問題發生的時間跨度大,屬于相對集中的時間段和部門暴露出來的個案。”
據《法制日報》記者了解,3人被停職調查之前均有光鮮履歷,是這一系統中的“明星官員”。
陳愛民
曾為政績突出的“經濟專家”
2002年4月,48歲的陳愛民開始擔任貴溪市委書記,至2006年任滿,成績突出,該市在全省縣級城市經濟實力由中下游一舉沖至全省第一。此后,陳愛民調任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其分工為協助廳長分管計劃財務、規劃、新農村建設工作,協管計劃財務處、規劃處、土地勘測規劃院、礦業權交易中心。
據張忠厚披露,陳愛民在擔任鷹潭市委常委、貴溪市委書記和江西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收受賄賂合計人民幣222.6萬元。經景德鎮中院一審、江西省高院二審,以受賄罪被判處其有期徒刑15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30萬元。
李江華
曾為江西最年輕副廳級干部
三名副廳長中最年輕的為李江華。
2000年,江西省委組織部在全省公開選拔副廳級干部。時年37歲的貴溪市委常委、宣傳部長李江華成績名列前茅。此后,李江華被越級破格提拔,直接調任江西省國土廳副廳長,協助廳長分管政策法規、信訪、土地利用管理等工作,成為江西省最年輕的副廳級干部。
張忠厚在法院工作報告中披露:李江華在擔任江西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多次收受賄賂合計人民幣574.4萬元。經江西省新余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以受賄罪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許建斌
曾為重點引進的博士人才
許建斌是三人中學歷最高的一位,人稱“許博士”。
2003年,作為中組部、團中央的“博士服務團”成員、國土部下派干部,許建斌由國土資源部土地整理中心項目發展處(后更名為項目計劃處)副處長,調任上饒市掛職市長助理,屬于上饒市重點引進人才。
在上饒市工作4年中,許建斌曾利用自身資源優勢,多次到國土、鐵道部門找項目,為上饒市爭取到總投資7.9億元的浙贛鐵路上饒城區段北移取直工程項目等。由于他“為上饒市經濟騰飛作出巨大貢獻”,許建斌于2007年8月調任省國土廳副廳長,分管耕地保護和農民補償安置工作,協管耕地保護處、土地整理中心、建設用地事務中心、地產總公司等。
據張忠厚在法院工作報告中披露,許建斌因受賄221.59萬元,被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50萬元。(郭宏鵬、黃輝、范傳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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