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15縣區鎮入圍“中國民間文化藝術之鄉”
文化部近日公布了2011年至2013年度“中國民間文化藝術之鄉”評選結果,我省蕭縣(書畫)、碭山(嗩吶)、鳳陽(鳳陽花鼓)等15個縣區和鄉鎮入選。
據介紹,自1987年開始,文化部堅持開展“中國民間藝術之鄉”和“中國特色藝術之鄉”評選活動。2008年,文化部將兩項評選合二為一,統稱“中國民間文化藝術之鄉”,并重新制定評選標準,重新組織開展評選命名工作。重新制定的“中國民間文化藝術之鄉”標準主要包括:被省級文化行政主管部門命名的各類文化藝術之鄉;擁有民間文化藝術活動的品牌項目,廣泛開展群眾喜聞樂見、具有濃郁的民族和地域特色的文化藝術活動;對民間文化藝術之鄉的創建發展有專項規劃、長期目標及相關政策措施等。 2010年,文化部又確定“中國民間文化藝術之鄉”實行動態管理,命名周期為3年。
入選2011年至2013年度“中國民間文化藝術之鄉”的我省縣區和鄉鎮還有:蚌埠市禹會區秦集鎮(花鼓燈)、臨泉縣(雜技馬戲)、界首市(彩陶)、太和縣(書畫)、鳳臺縣(花鼓燈)、當涂縣(民歌)、合肥市巢湖市(民歌)、蕪湖市鏡湖區(鐵畫)、宿松縣(文南詞)、懷寧縣(黃梅戲)、歙縣三陽鄉(疊羅漢)、望江縣(挑花)。省文化廳社文處負責同志介紹說,將把創建“中國民間文化藝術之鄉”與完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相結合,充分發揮民間文化藝術之鄉在活躍群眾文化生活中的重要作用。(李躍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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