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9月14日從省文化廳獲悉,我省公共圖書館、文化館以及鄉鎮綜合文化站試行統一服務標準。新標準詳細規范“兩館一站”的服務設施與環境、服務對象與開放時間、服務內容與服務方式等,并對開放時間、使用面積、延伸服務等方面列出量化指標。
根據公共圖書館試行服務標準,讀者活動用房面積占總使用面積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用于少年兒童的藏書與借閱區面積之和不低于全館藏書和借閱區總面積的10%。省圖書館每周開放時間不少于70小時、市圖書館不少于60小時、縣(市、區)圖書館不少于56小時,各級圖書館少兒服務部(室)全年平均每周開放時間不少于35小時。標準提出,公共圖書館應采取預約借書、電話(或網上)續借、流動借閱以及為殘障讀者送書上門等服務方法,在企事業單位、軍營、學校等建立分館、服務點或流通站。組建分館、服務點或流通站的數量,省、市、縣(市、區)圖書館分別不低于40個、15個、8個。
文化館服務標準規定,除免費提供普及性的文化藝術輔導培訓、時政法制科普教育、公益性群眾文化活動、公益性展覽展示等基本文化服務項目,文化館還要培訓基層文化隊伍和業余文藝骨干,指導群眾文藝創作和推廣。今后,文化館所屬地將在本地區設立由本館人員定期輔導并開展活動的綜合性文化活動基地(示范點),省、市、縣文化館綜合性文化活動基地(示范點)分別不少于20個、15個、5個。群眾文化活動用房使用面積占總使用面積的比例為65%以上,每周開放時間累計不少于56小時。(晉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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