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起,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安徽,開展為期1個月的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督察期間,督察組將堅持邊督察、邊移交、邊整改的原則,推動地方及時解決環境問題。
截至11月22日12時,安徽省收到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轉辦的第二十二批信訪件93件,涉及環境問題157個,多個信訪反映的是復合環境問題。其中,涉及大氣環境問題45個,水環境問題31個,噪聲環境問題30個,土壤環境問題14個,生態問題5個,輻射問題1個,其他環境問題31個。轉辦信訪件涉及16個地市。
其中,合肥市17件,馬鞍山市9件,淮南市8件,安慶市、蕪湖市各7件,宣城市6件,六安市、淮北市、銅陵市、亳州市各5件,宿州市、滁州市各4件,蚌埠市、黃山市、阜陽市各3件,池州市2件。按照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安徽省工作動員會部署、《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在皖期間保障工作方案》依據“誰主管誰負責”和“一崗雙責”的原則,要求組織各有關部門迅速調查核實、立查立改;依法依規查清責任,嚴肅問責;涉嫌環境違法犯罪的應及時移送司法機關。
當日,上述案件已全部交辦各地。按照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的要求,整改和處理情況將及時向社會公開。(記者 彭旖旎)
【責任編輯:史洪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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