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0月31日從省紀委獲悉,我省紀檢監察機關持續強化內部監督,嚴防“燈下黑”,努力打造讓黨放心、人民信賴的紀檢監察干部隊伍。今年前三季度,全省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查處涉及紀檢監察干部案件73件,給予黨紀政務處分98人。
自2014年7月省紀委設立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以來,省本級嚴肅查處了方克友、吳敦武、趙明偉等一批紀檢監察干部違紀違法案件。這其中,既有省紀委機關和省委巡視組干部,也有市、縣紀委干部;既有在職干部,也有退休干部,釋放出省紀委堅決“清理門戶”的強烈信號,形成了有力震懾。
建設讓黨放心、人民信賴的紀檢監察干部隊伍,絕不能以懲治“極少數”代替對紀檢監察干部隊伍的日常管理和監督。省紀委明確了四項紀律要求,即絕不允許跑風漏氣、絕不允許以案謀私、絕不允許選擇性辦案、絕不允許出現辦案事故。日前,省紀委又出臺規定,明確對紀檢監察干部打聽案情、過問案件、說情干預的,受請托的紀檢監察干部應一律拒絕,并報告和登記備案,對情節較重的,將依紀依法嚴肅查處;對應當報告未報告或不如實報告,按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理處分,把紀委監督執紀的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記者 李浩)
【責任編輯:史洪芳】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