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安徽省教育廳印發關于《嚴肅中職招生紀律六項禁令》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嚴格執行中職招生各項紀律規定,自覺依法依規開展招生,確保中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有序進行。
“六項禁令”是指:一是嚴禁無資質招生。不具備中等職業學歷教育辦學資質的學校和不具備中等職業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專業,一律不準招生;中等職業學校不得通過社會中介機構進行招生并支付費用;外省中職學校來皖招生須獲得教育部當年批準的跨省招生計劃。二是嚴禁有償招生。中等職業學校不得利用經濟手段招攬生源;初中學校及教職員工不得收受、索要招生單位任何名義的現金和實物。三是嚴禁虛假宣傳。未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招生簡章、招生廣告不得擅自發布;不得以虛假就業、對口升學承諾或混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成人教育和普通教育、學歷教育與非學歷教育等形式誤導考生和家長;不得惡意詆毀其他中職學校。四是嚴禁掛靠學籍。中職學籍管理實行人、籍合一。中職學校不得以“一校兩牌”形式為學生注冊“雙重”學籍,不得為非中職學歷教育的在校學生辦理中職學校學歷教育學籍。中職學校必須嚴格按照學籍注冊要求,為在校生及時辦理學籍電子注冊,不得為在普通高中借讀學生辦理注冊手續,不得為其他中職學校學生辦理注冊手續,不得虛報學籍或保留流失學生學籍。五是嚴禁生源封鎖。省內市域、縣域間不得實施生源封鎖和地方保護,省屬中職學校招生工作一并納入屬地管理。在填報志愿、招生宣傳、招生錄取過程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封鎖或限制提供本地以外的其他中職學校招生信息。初中學校或教師不得封鎖中職學校招生信息,不得干預或代替學生填報志愿。六是嚴禁私設教學點。中職學校不得跨市設置教學點。
通知強調,對違反國家和省有關中職招生規定的學校要通報批評,限期整改;對于整改不力的,取消其招生資質;對所涉及的個人,一經查實,視其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降低聘用崗位等級、取消評優評先和職稱晉級資格等處罰,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按照規定給予紀律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記者 聶靜潔)
【責任編輯:史洪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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