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涉農價格和收費行為,優化農業發展環境,維護農民利益,促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省物價局、農監辦近日公布了我省2018年涉農價格和收費目錄。
2018年涉農價格和收費目錄,包括涉農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涉農商品價格、服務價格。本次公布目錄,根據有關規定,取消或停征了民政部門婚姻登記證工本費、農業部門檢驗檢測費、農機產品質量檢驗費、質監部門產品質量檢驗收費;變更了教育部門部分涉農收費管理方式;農村一般工商業用電(1-10千伏)由0.7643元/千瓦時降至0.7153元/千瓦時;降低了糧食最低收購價格,每50公斤早秈稻由130元降至120元,中晚秈稻由136元降至126元,粳稻由150元降至130元,小麥由118元降至115元。
省物價局、省農監辦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執行涉農價格和收費公示制度,凡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商品、服務必須嚴格按公示的定價項目和價格水平執行,不在目錄之中的涉農行政事業性收費要一律停止執行,各級各部門不得擅自增設收費項目、提高價格和收費標準。
【責任編輯:史洪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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