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安徽省生態環境廳公布了四起安徽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典型案例,具體涉及淮北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渦北煤礦、渦北選煤廠生態環境問題突出;淮河能源集團下屬潘三煤礦綠色發展滯后;安徽海螺集團下屬蕪湖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問題整改不到位和銅陵有色集團銅冠建筑安裝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敷衍應對等。
在通報案體中提到:2021年9月,省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淮北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開展督察發現,該公司下屬渦北煤礦和渦北選煤廠廠區環境臟亂差、雨污分流不徹底、煤塵管控不到位,產生的含煤污水污染河道,影響國家濕地公園自然生態環境。
2021年9月,省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淮河能源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開展督察發現,其下屬潘三煤礦綠色發展滯后,環境管理松懈,污染治理設施不正常運行,廢水超標排放,嚴重污染環境。
2021年9月,省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安徽海螺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開展督察發現,其下屬蕪湖南方水泥有限公司相關問題整改不到位,環境污染問題突出。
2021年9月,省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銅陵有色金屬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銅陵有色集團”)開展督察發現,銅陵有色集團銅冠建筑安裝股份有限公司下屬2家企業長期違法生產,整改敷衍應對,環境問題突出。
在每起具體案件中,督察組通報了案件基本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原因分析。針對上述情況,安徽省生態環境廳表示,督察組將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并按有關要求和程序做好后續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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