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安徽省安委辦、省消防安委辦聯合發布通知,部署各地進一步做好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即日起,全省將立即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專項治理。
省安委辦和省消防安委辦決定立即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專項治理,組織住建、消防、應急、公安等部門聯合開展檢查,聚焦老舊小區、城中村、背街小巷等重點場所,重點查處電動自行車違法違規充電,占據疏散通道或消防車道、進入載人電梯等違法違規行為。
在查處電動自行車違法違規充電方面,本次專項治理主要包括電動自行車不得在民用建筑的公共門廳、疏散通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停放或者充電,電動自行車不得違反用電安全要求私拉電線和插座充電;電動自行車應當避免在室內停放、充電;禁止電動自行車進入載人電梯等問題。
在建小區按要求建設電動自行車停放點和充電設施。已建成有物業的小區和有主管單位的居民樓,要督促物業和主管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沒有物業和主管單位的老舊小區以及城中村、背街小巷等場所,由屬地政府兜底,合理規劃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設施。
同時,通知還明確,在車庫、架空層等場所增設或改建電動自行車停放點和充電設施的,應當與該建筑的其他部分進行防火分隔,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并安排專人24小時值守。
對缺乏充電場所導致飛線充電、亂停亂放的,要開展便民服務,引導居民就近充電、停放;對發現有飛線充電行為但沒有占據疏散通道或消防車道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以教育勸導為主;對多次不聽勸阻的,可以向基層消防站所、公安派出所舉報;對在住宅內充電、占據疏散通道或消防車道、進入載人電梯等行為的,要堅決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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