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六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合肥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郭超受賄、貪污、濫用職權一案進行公開宣判,郭超涉案上千萬一審被判無期徒刑。
法院審理查明,郭超在2001年至2011年十年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在減免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土地出讓、緩減免交項目建設配套費、工程建設、變更土地用途及工程項目審批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相關企業和個人人民幣569萬,港幣20萬元;通過國有公司為其實際占用的公司墊資代建工程并讓國有公司高價回購的方式,非法侵吞國有資產675.0117萬元人民幣;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資產損失198.57萬元人民幣。
六安市中院以受賄罪、貪污罪和濫用職權罪判處被告人郭超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30萬元,并依法追繳違法所得人民幣1244.0117萬元、港幣20萬元。宣判后,郭超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李傳麗 方榮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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