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東莞市委原副秘書長吳湛輝受審 涉案1.7億 或創(chuàng)廣東落馬官員涉腐金額之最
昨日,東莞市委原副秘書長吳湛輝涉嫌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在廣州中院番禺沙灣法庭公開審理。據指控,吳湛輝涉嫌受賄人民幣4970萬元,另有港幣9200萬元、人民幣3000萬元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
面對這一令人咋舌的涉案數額,連公訴人都稱,這在廣東省,乃至全國的職務犯罪中屬罕見。其辯護律師稱,吳湛輝已退贓9300萬元,香港的別墅正在處理中,將會全部退贓。
仕途軌跡:一路平坦 44歲因裸官無緣東莞副市長
吳湛輝是土生土長的東莞人,1967年7月出生于東莞市中堂鎮(zhèn)。1986年參加工作后就仕途平坦,先后在東莞市教育局、東莞市外貿局、東莞市政府辦公室等單位工作過。
2002年2月,吳湛輝被調任東莞市石排鎮(zhèn)任鎮(zhèn)長,一年后調任東莞市環(huán)保局,任黨組負責人、副局長,主持全面工作。2003年11月,吳湛輝“轉正”就任東莞市環(huán)保局黨組書記、局長。后離開環(huán)保局,任市政府黨組成員、秘書長。2008年秋,轉至虎門任鎮(zhèn)委書記。2011年秋,廣東省委組織部公示12名擬提任東莞市領導職務人選差額考察對象情況,年僅44歲的吳湛輝和時任東莞市委副秘書長的歐林高一同位列其中。次年2月,吳湛輝卸任虎門鎮(zhèn)委書記,調任市委副秘書長。
2012年10月8日,廣東省紀委發(fā)布消息稱,吳湛輝涉嫌嚴重違紀已被立案調查,此時,距吳湛輝任東莞市委副秘書長不足8個月。據悉,吳湛輝之所以被查,是因為遭舉報為裸官。一位曾在吳湛輝手下工作的東莞知情人士稱,吳湛輝比較有才能,當時擬被提任東莞副市長,已通過了提拔名單,差不多就要安排位置了,結果一查他是裸官,“就出事了”。
受賄近5000萬元:為承包“行方便”分一半利潤
令人頗感意外的是,吳湛輝此次被指控的犯罪事實,與其在虎門任職經歷無關,全部發(fā)生在其于東莞市環(huán)保局任職期間。
據指控,2003年11月至2012年3月期間,吳湛輝在擔任東莞市環(huán)保局局長、利用其負責該局全面工作的職務便利,為東莞市恒泰環(huán)保設備有限公司負責人賴洪中(另案起訴)謀取東莞市環(huán)保局下屬的工業(yè)廢物處理站的承包經營權,收受賴洪中賄送的人民幣4970萬元。
其中,2003年2月,吳湛輝擔任東莞市環(huán)保局副局長,主持該局全面工作,賴洪中通過他人牽線結識了吳湛輝,并許諾如獲承包,會將經營所得利潤的一半作為好處費分給吳湛輝,后者表示默許。2003年11月,在吳湛輝支持下,賴洪中與東莞市環(huán)保局工會簽訂了承包協(xié)議。自2005年3月至2007年期間,賴洪中按照約定共計支付了2150萬元好處費給吳湛輝。
2006年12月,在時任東莞市環(huán)保局局長吳湛輝的支持下,賴洪中再次承包了工業(yè)廢物處理站,承包期限由2008年10月1日延至2014年12月31日。之后,賴洪中按約每月支付人民幣50萬到60萬元不等給吳湛輝。自2008年至2012年3月,共支付人民幣2820萬元。
過億財產來源不明:通過地下錢莊購買香港兩套豪宅
另據指控,2006年4月,吳湛輝通過地下錢莊轉賬1600萬元港幣,購買位于香港羅便臣道9號薈萃苑10樓B座及其4樓2號車位。2011年6月,吳湛輝再次通過他人的地下錢莊轉賬7600萬元港幣,購買位于香港黃麻角道88號富豪海灣B25棟屋及其兩個停車場。2007年上半年,吳湛輝出借人民幣3000萬元給賴洪中用于資金周轉,后來收回。綜上,吳湛輝的財產和支出明顯超過其合法收入,高達港幣9200萬元、人民幣3000萬元,差額特別巨大,其不能說明來源。據悉,吳湛輝兩次購買香港物業(yè),都是經一名叫劉巨浪的人之手,大部分款項經由地下錢莊匯款。
記者從庭審現場獲悉,為了掩蓋受賄以及購買香港豪宅的事實,吳湛輝等人想出了各種隱蔽手段。首先,受賄收錢的過程比較迂回曲折。據賴洪中公司的一名會計證實,2005年至2007年間,賴洪中從公司轉賬給東莞一家鑄造廠共計1150萬元。而事實上賴洪中與該公司沒有絲毫的業(yè)務往來。原來,該鑄造廠的老板是吳湛輝哥哥吳湛林的朋友。另外,吳湛輝在香港購買的房產,都是以吳湛林的名義購買的。(劉曉星 凌娜 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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