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動就業服務中心主任蘭海濤(左)、大平鄉黨委委員吳翔(中)、勞動保險所所長吳俊良(右)

一張神秘的紙條
紙條有點被損毀的痕跡,但后面還是模糊顯示了幾個英文字母和數字:“填報材料……川nV9,4000”,紙條就像一個謎團一樣困擾著偵查人員。
神秘的紙條
2011年1月26日,春節越來越近,就在人們準備忙著過年的時刻,廣西賀州市八步區檢察院的反貪干警正在通宵達旦地研究案情。有人舉報,平桂管理區大平鄉吳俊良貪污了返鄉農民工創業補貼款。
2011年1月29日,大平鄉黨委委員吳翔和吳俊良兩人同時出現在賀州市區一家酒店。這兩個人的行為引起了偵查人員的注意。這兩個人都在市區居住,自己有房子,為何同時出現在酒店?難道他們之間有什么秘密?聯想到舉報內容也涉及到吳翔,反貪局長植建光當即決定對吳俊良采取措施。
通過搜查吳俊良的住處,辦案人員在其書房一個垃圾桶里發現了一張用酒店便箋寫的紙條:“填報材料……”紙條有點被損毀的痕跡,但后面還是模糊顯示了幾個英文字母和數字:“mnyq,4000。”
2011年2月5日,農歷正月初三,吳俊良被傳喚到八步區檢察院反貪局。吳俊良一口咬定:“我一個人辦了全鄉返鄉農民工創業補貼發放工作,沒有功勞也有苦勞。我從未拿過一分錢,你們不要冤枉我,不信你們可以去調查,問問獲得補貼的農民工,我若是貪污了一分錢,你們槍斃我都行。”隨后,吳俊良就一言不發。偵查陷入了僵局,“填報材料……mnyq,4000”的紙條就像一個謎團一樣困擾著偵查人員。
這里的數字“4000”到底表示是一個代號,還是分贓時各得4000元?偵查人員并沒有急躁,因為紙條上面還寫有“mnyq……”這個關聯還可能隱藏著一個玄機。
賀州的春節是熱鬧的,初一到農歷二月初這段時間都有各村各寨互相拜訪的習慣,俗稱“吃節。”就在春節期間,八步區檢察院的偵查員以到農村“吃節”的身份展開秘密調查。經過努力,終于在大平鄉調查到了8戶農民領取創業補貼款的情況。他們反映,吳俊良在幫他們辦理補貼時,從8個獲得補貼的農民工手里各索取了1000元的好處費,共計8000元。
這么看來,可能是吳翔和吳俊良各得4000元?“mnyq……”幾個字母也與英文“money”有十分相似之處,但是最后一個字母“q”又怎么解釋?突然,偵查員小董說:“我們把‘q’放到‘mny’前面,不就變成‘取錢’了嗎?”老楊一聽,激動地一拍桌子說:“對呀,取錢,4000,意思就完整了。”這個結論讓其他年輕的偵查員興奮了一陣子。然而,反貪局長植建光并沒有表現出應有的突破案件時的高興表情。他在一邊默默吸煙,煙霧在空中慢慢升騰,飄散在辦公室上空。
2011年3月17日,八步區檢察院對吳俊良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神秘的錄音
就在對吳俊良開展偵查的同時,辦案人員也同時對吳翔進行秘密偵查。
2011年3月24日,偵查人員出現在廣東省肇慶市檢察院里,他們對一個叫粟真鵬的人進行調查了解。粟真鵬是肇慶市人,20多歲,剛大學畢業不久被其父派往設在廣西賀州市平桂管理區大平鄉的礦業公司工作。2008年粟來到這里工作時,整個公司陷入半停產狀態。
粟真鵬知道這天遲早會到來,但他并沒有慌張,他知道自己沒做虧心事。雖然如此,但他還是覺得自己遇到了麻煩,這個麻煩與吳翔、吳俊良有關。當偵查員問到其公司收到財政補貼的一筆7.8萬元安置農民工款項的去向時,他最終說出了事情經過。
偵查人員拿到粟提供的4段手機錄音,趕到上級檢察機關請求對錄音進行技術鑒定。上級檢察院馬上聯系了一家有資質的聲紋鑒別機構,要求該機構協助調查。這家聲紋鑒別機構比對錄音未發現剪輯跡象。2011年4月20日,八步區檢察院決定對吳翔采取強制措施。在檢察院的審訊室里,吳翔認真聽著偵查員播放的電話錄音。
聲音甲:“喂,是粟老板嗎?”聲音乙:“是呀,你是誰呀?”
聲音甲:“我是大平鄉的吳翔啊,我找你有事。”
聲音乙:“吳委員呀,什么事?”聲音甲:“吳俊良出事了,被反貪局抓起來了。如果反貪局的人問你,你承認公司收到安置返鄉農民工的補貼,沒有給到其他人,你要按照我的意思應付反貪局的人,不然吳俊良就死定了。”
聲音乙:“我已經把給你1.5萬元的事告訴了吳俊良,到時吳俊良供出來怎么辦?”
聲音甲:“你就說沒有給過我,我也說沒有收到過。”為了讓粟老板放心,聲音甲又說:“如果檢察院要求退出那筆錢,你就先墊著,我和吳俊良家屬講好了,由我們還回給你。”
聲音甲就是吳翔,聲音乙就是粟真鵬。
解開紙條之謎
吳翔知道大勢已去,于是把事情經過如竹筒倒豆子般全部供述。
2009年9月,吳俊良在為大平鄉返鄉農民工辦理自主創業補貼資金手續過程中,要求陳智祥等8位返鄉農民工在取得創業補貼資金后,各給1000元作為“辛苦費”。如此,吳俊良共索取賄賂款8000元。
同一時期,吳俊良伙同吳翔虛構賀州市大平綠泉腐竹廠安置了返鄉農民工77名、賀州市興和木材加工廠安置了返鄉農民工51名、廣西中亞礦業科技有限公司安置了返鄉農民工78名的材料上報到平桂管理區勞動就業服務中心,共騙取國家資金20.6萬余元。
2011年農歷年春節前的幾天時間,如驚弓之鳥的二吳住進市區某酒店急匆匆商議保身之計。當天,兩人在密不透風的房間互相背了幾個小時臺詞。末了,雙方還是不信任對方的記憶力,把內容寫在紙條上:“填報材料……mnyq,4000。”其中“mnyq”是“沒拿有錢”的開頭拼音首個字母,二吳認為如果寫“沒拿有錢”萬一被發現,太過明顯。于是想出用幾個字母代替。萬一扛不住檢察院的審訊,最后的防線就是:只拿了最多不到4000元的一些錢物。
2011年5月9日,當偵查員提審吳俊良時,他還是抱著僥幸心理:沒拿有錢。如果說貪污,最多也是收了一些農民送的煙酒,最多價值也不到4000元。
兩個月后的一天,當吳俊良聽說吳翔的案件早已偵查終結時懺悔不已:“吳翔跟我同學四年,我們是上下鋪,感情很好,我如果說了,也害了吳翔,他家庭也毀了,他家里也很困難的,以后我們出去,他會恨死我。”十多年前是同窗,十多年后還是“同窗”,戲劇性的變化讓吳俊良感慨:“當初我不進勞保所工作就好了,吳翔叫我到勞保所工作,就是為了方便操作這件事,如果是其他人,他沒有那么方便,也可能做不了,唉!”
荒唐的培訓
吳翔和吳俊良徹底繳械,通過二吳貪污補貼款案,偵查員順流而上,一個荒唐的培訓計劃在偵查員們一步步追索下,慢慢浮出水面。
2011年12月21日,八步區檢察院對平桂管理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局的二層機構勞動就業服務中心主任蘭海濤立案調查。蘭海濤官職不大,可是他卻掌握著整個區勞動培訓及就業補貼款項發放的審核工作。要是鄉鎮下面報上來的情況不符合實際情況,他有權停止審批。
時間回到2008年,國家為解決因全球金融危機而導致大批農民工從廣東工廠返鄉的就業問題,出臺了對返鄉農民工就業技能培訓、鼓勵企業安置返鄉農民工的有關政策。
2009年12月,一個挖掘機駕駛員培訓班準備啟動。蘭海濤把眼光放到挖掘機駕駛員培訓上,這個培訓補貼高,每培訓一名駕駛員補助1900元。一天,一個叫肖先的人找到蘭海濤,提出1900元可以培訓出一個挖掘機駕駛員,并且他還可以從每培訓一個人中拿到400元左右的辛苦費。
蘭海濤將信將疑。俗話說:“蛇有蛇路,鼠有鼠路。”肖先幾天后就幫蘭海濤定下培訓計劃。接受培訓的單位是賀州市商都技術學校,學校雖然有資質,有教學場地,有機器,但是根據文件精神,挖掘機駕駛員培訓屬于A類技能培訓,培訓時間在400個標準學時以上,上機時間不得少于3小時。看到這個情況后,蘭海濤也覺得有點難度,提出理論教學由服務中心負責。最后,決定由肖先負責挖掘機駕駛員培訓,培訓好后由財政補貼。因為有這么好的培訓機會,公告一經貼出,兩天不到就有200多人報名學習。最后確定第一期接受120多人學習。
培訓近乎荒唐。學員在學校根本就不學什么理論知識,也沒有什么機會上機操作。肖先找來《燕子李三》等幾十部流行的打打殺殺的劇集冗長的符合農村青年觀看的電視劇,讓這些學員擁擠在一間教室看錄像。隨后,肖先把培訓資料上報,蘭海濤也不愿意多看一眼大筆一揮,算是驗收合格。接著財政根據服務中心的報告,撥了34萬多元到培訓學校,錢轉過來后,肖先不忘事先的約定,于2010年7月的一天,拿出6萬元,其中有2萬元給蘭海濤,剩下的說是給服務中心的辛苦費。
偵查員們把這個荒唐的培訓班的財務情況清晰還原出來,在每一筆錢的進出里,蘭海濤不得不承認了自己的受賄行為。隨后,還供出了收受河南籍書商鄺某9萬多元的賄賂,收受望高工業管理區某廠賄賂2萬多元,收受吳翔和吳俊良辦理補貼過程中給予的賄賂1.5萬多元。從2008年12月到2011年5月,蘭海濤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賄賂18.8萬余元,貪污4萬元。
2011年12月8日,吳俊良被法院一審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年。吳俊良上訴,2012年2月,終審法院裁定維持原判。吳翔被法院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2012年11月1日,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蘭海濤有期徒刑八年,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一年。蘭不服判決上訴。2013年6月2日,賀州市中院裁定駁回蘭海濤上訴,維持一審判決。
案后說法
國家為了加強“三農”建設,出臺了一系列強農惠農政策,有力推動了農村經濟社會發展。但是,有些政策在地方的實施具有臨時性,缺乏嚴謹的規范程序和有效監督,導致一些私欲膨脹的工作人員大行貪污受賄之事,農民的利益也得不到保障,給新農村建設和社會穩定埋下了很大的隱患。
吳俊良、吳翔和蘭海濤貪污受賄案件的暴露,給我們敲響了警鐘。為防止類似侵害農民利益的貪腐案件發生,各有關職能部門還需進一步加強各項補貼款管理發放的規范化建設,加強對政策落實人員的教育、培訓和監管,建立健全責任、監督體系,發揮審計和財政部門的監督作用。加強各環節的監管,嚴防惠農補貼被截流、套取,確保各項惠農政策在落實工作中不走樣。(廖三 江雨洲 李春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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