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東莞一國稅局長羅紹強打著妻子、大舅子的名義,投資7000萬元與親戚王建榮合伙做生意,因持有173間鋪位,被稱為“鋪叔”。羅紹強為奪取公司經營管理權,利用手段欲架空王建榮,被王建榮公開舉報。
15日,東莞市紀委及市國稅局回應稱,當事人已被停止職務,具體案情還在調查核實階段。
魚死網破——局長被親戚舉報擁有173個鋪位
近日東莞祥鴻國際農批城董事長王建榮爆料稱,東莞市中堂鎮國稅分局局長羅紹強亦官亦商,在祥鴻農批城擁有173套鋪位,持股22%,是第三大股東。
王建榮與羅紹強的妻子是堂兄妹關系,由于工程啟動后缺乏資金,2006年羅紹強提出一起做生意,要求占10%的股份,“考慮到他稅務官員的身份能提供便利,我便同意了,他表示錢沒有問題。”
2009年底至2010年初,開業之際,羅紹強提出多出點錢,多占些股份。“最終經過股東會討論決定,羅紹強出資7000萬元,占22%的股份,分得173個鋪位,成為公司第三大股東。”王建榮稱,“7000萬元中5000萬元是現金,另外2000余萬元則用34個商鋪抵押。”
但是,祥鴻農批城開業后,經營并不景氣,兩人就此產生裂痕。“羅紹強認為我管理不到位,且接待費用過高。”王建榮認為,最大的矛盾還在于羅紹強認為自己所持股份過少,“同樣出資7000萬元,我占40%,他占22%。”
2012年7月的一次股東會議上,兩人徹底決裂。羅紹強將自己的股份以每股100萬元的價格出讓給東莞市凱利貿易有限公司。與此同時,另外兩名股東也將股份轉讓給了這家公司。
“其實,這不是出讓,而是托管,凱利公司根本沒有這個購買能力。”王建榮說,凱利公司一下子擁有60%的股份,并收回了公司經營管理權,羅紹強成了背后實際操控人,“我雖是董事長,卻成了擺設。”
“我自己創立的公司,他們卻要把我趕走,這就是把我往死路上逼。”王建榮決定購置針孔攝像機,掌握錄音、視頻證據,將羅紹強違法經商的證據公之于眾。
借殼下蛋 “隱形股東”浮出水面
來自東莞市國稅局官網上的資料顯示,2010年10月19日前,羅紹強任后街國稅分局副局長,之后調任為中堂鎮國稅分局副局長,今年1月28日被任命為中堂鎮國稅分局局長。
蹊蹺的是,王建榮出示的舉報材料中,記者并未見到“羅紹強”的名字。翻閱上百次股東會議記錄,2010年5月11日前所有的會議記錄中,有陳妙嫦的名字;2010年5月21日到2012年6月4日,則是陳松有的簽名。前者是羅紹強的妻子,后者是其大舅子。
“實際上,上百次的股東會議都是羅紹強本人參加的,但每次他都是簽老婆和大舅子的名字,但按下的卻是自己的手印。”王建榮說,“指紋很容易鑒定,想賴都賴不掉。”
面對王建榮舉報的視頻、錄音證據,羅紹強承認“主角”是他,手印也是他按的,但他聲稱參加股東會議只是為了“幫忙”。“都出了7000萬元,王建榮占40%的股份,大舅子才22%,被人騙得很慘了。”羅紹強說,“我是看不過眼了,就幫我大舅子去參加股東大會。”
但為何要按下自己的手印呢?面對記者追問,羅紹強只有沉默。
那么,大舅子陳松友是否有7000萬元的投資能力呢?羅紹強稱,陳松有曾做過多年五金、建材生意,是個體戶,沒有成立公司,7000萬元絕大部分是找銀行借的。
記者調查發現,今年52歲的陳松有是后街鎮橋頭村村民,有兩棟兩層房子,較為破舊。附近村民告訴記者,陳松有是一個普通農民,以前做過五金生意,也賣過建材,但算不上富裕,并不具備向銀行貸款高達7000萬元的抵押資格。
更為關鍵的是,王建榮向記者提供的貸款資料顯示,2010年9月21日,7000萬元的投資文件上,是由“羅紹強”確認的。不少質疑之聲認為,羅紹強若是沒有國稅局長這一職務的影響力,銀行怎么可能會如此“慷慨”?
小官巨腐 擴大監督防“蟻貪”
前不久,同樣是科級干部的東莞市藥監局分局副局長馮沛森因違規經營2000萬元物業涉嫌賭博被媒體曝光后遭到當地公安、紀檢部門調查。“小官大貪”現象亟需引起重視。
東莞市紀委方面表示,科級干部不屬于市管干部,科、股級干部則由所在單位任命、監督、管理,而市紀檢、監察部門通常只能從全市整個面上去管理,沒有專門針對這類干部的規定。
“無論普通公務員,還是領導干部,公務員法、黨政干部任用條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法律法規對‘廉’的要求不可謂不嚴。”中山大學法學教授聶立澤說,“單位黨組、紀檢監察、組織人事都負有監管責任,只有執法必嚴才能監督到位。”
全國政協委員史貽云認為,科、股級基層干部直接支配資源,職位低權力大,要防止“蟻貪”,還需要擴大監督的廣度,建立健全基層反腐制度和群眾問責機制,同時暢通舉報渠道,還監督于民。只有給“小官”們帶上權力的“緊箍咒”,才能讓“小官”們廉潔從政。(周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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