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毋保良 (資料圖)
6月28日,安徽省蕭縣原縣委書記毋保良涉嫌受賄一案由該省合肥市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檢察機關指控毋保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2038.9萬元、美元4.2萬元、購物卡6.4萬元以及價值3.5萬元的手表一塊。
今年53歲的毋保良案發前任安徽省蕭縣縣委書記、縣人大常委會主任。毋保良涉嫌受賄一案由安徽省檢察院指定合肥市檢察院立案偵查。2012年9月14日,經安徽省檢察院審查決定,毋保良于同年9月17日被依法逮捕。同年12月17日,此案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其間,案件退回補充偵查兩次,并依法延長了審查起訴期限。
檢察機關指控毋保良于2003年至2012年間共計受賄109起,其中39起為收受個體建筑商、企業老板的賄賂,并在工程項目、征地拆遷、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之謀取利益;65起為收受當地黨政干部的賄賂,這些黨政干部多為蕭縣縣直機關的科局長和鄉鎮黨委書記、鎮長等人,他們行賄的目的都是希望毋保良能夠為他們工作的開展和職務的調整提供幫助。(吳貽伙 黃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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