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多年的時間,劉華安曾任廬江縣副縣長、廬江縣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等職,職務有變動卻不曾停止受賄索賄。記者昨日從合肥市人民檢察院獲悉,劉華安因涉嫌受賄罪被移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經查明,他共計非法收受和索要他人賄賂合計人民幣578萬元、美元2萬元。
劉華安1955年出生,去年8月17日,因涉嫌受賄罪被合肥市蜀山區檢察院拘留,8月31日被批捕。今年1月7日,此案被移送合肥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經審查查明,2001年以來,劉華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廬江縣企業改制、工程建設、工程款支付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和索要他人賄賂款合計人民幣578萬元、美元2萬元。
根據檢方的調查,劉華安共計和14家企業的老板發生過權錢交易,老板們用錢鋪路希望得到他的關照。受賄之外,他也有過主動索賄。(記者李國珍)
最早受賄
2001年,廬江某玩具廠老板葉某以劉華安的兒子出國為由在劉華安的辦公室送給對方1萬元,希望借此打好關系。2002年,廬江某市政公司老板張某以同樣的理由送出現金2萬元。
最大受賄
劉華安任職期間最大一筆“交易額”發生在2005年左右。廬江縣政府準備將廬江賓館改制拍賣。劉華安幫助協調某房產開發公司老板張某低價購得廬江賓館所有權。根據他提出的要求,張某私下答應給予賓館百分之十的“股份”作為好處費。此后,劉華安陸續匯入部分資金至該公司賬戶充當入股資金。2009年,他提出“退股”要求,不僅拿到了本金,還得到266萬元“分紅款”的回報。截至案發前,他實際收到的“分紅款”為216萬元。
還曾索賄
2004年,廬江某水泥集團董事長吳某收購廬江縣汽車運輸有限公司所屬的銀都酒店和周邊附屬房產及土地使用權。為了幫助吳某對酒店進行改、擴建擴大經營規模,劉華安多次給相關主管部門打招呼,要求給予關照。2004年下半年,他收到了吳某送出的50萬元。2008年下半年,他以借錢名義向對方索要100萬元。這樣的索賄并不止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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