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在網上,網友林鍵國發布了兩封帖子,實名舉報“廣東‘墳爺’違規經營公益性墓園斂財數億元”。
記者調查發現,帖子所指的潭西鎮安福公益性公墓(以下簡稱“安福公墓”)是陸豐市的第一家公益性公墓,“墳爺”則是當地一名私人老板林耀昌。該公墓確實存在違規承包、未批先建、超范圍經營等多處問題,目前其違規建設經營行為已被民政廳叫停并限期整改(如上圖)。
公益性公墓被私人承包
據了解,安福公墓是陸豐市民政局于2008年7月16日批準同意建設的公益性公墓。按照《廣東省民政廳關于加強公益性公墓(骨灰樓、堂)管理的通知》規定,公益性公墓的經營主體必須是鄉鎮人民政府(街道)殯葬管理部門、村民委員會,必須確保公益性,不得以聯營、轉讓、承包等形式進行企業經營。
然而,林鍵國在網帖中反映,“(安福公墓)法人主體是潭西鎮政府,經營卻是私人老板林耀昌(陸豐誠易信用擔保公司總經理)”。林鍵國認為,這種“掛羊頭賣狗肉”的做法,事實上就變相改變了安福公墓的經營主體。
記者調查了解到,潭西鎮政府確實存在將安福公墓承包給私人的違規行為,且已經引起了民政主管部門的重視。今年1月29日,廣東省民政廳下發了《廣東省民政廳關于責令陸豐市潭西鎮安福公益性公墓限期改正違規行為的通知》,要求安福公墓立即停止違規建設經營行為并限期進行整改,“對擅自轉由企業或個人承包經營的,要限期收回”。
陸豐市民政局一名負責人告訴記者,本來按照規定,鄉鎮的公益性公墓應該是由鎮政府來投資興辦,但在實際操作中由于鎮政府缺乏財政能力,經常采用了政府掛牌,然后招商引資建設的情況。“陸豐目前建有潭西鎮和博美鎮兩個公益性公墓,都是政府找老板投資建成的。以前也沒人計較,現在安福公墓出了問題,省里已經明確要求不準這么干了。”
根據廣東省民政廳對安福公墓的通報,“公益性公墓可由民政部門直接管理,也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托專業殯葬服務機構管理維護,但不得開展租賃、招商引資、承包經營或股份制合作等商業活動。”
目前,陸豐市民政局已責令安福公墓加強公益性整改,但具體進度如何,作為法人的潭西鎮政府一直拒絕回應。
大建豪華墓,賣給外地人
林鍵國在網帖中還曝光,安福公墓在承包給林耀昌后,以營利為目的進行經營,嚴重破壞了公墓的公益性。
根據民政部門相關規定,鄉鎮公益性公墓是為了滿足本轄區范圍內居民的殯葬需求建立的,不允許將墓園賣給外地人員,且公益性公墓每個墓穴的占地不能超過1平方米。
但據林鍵國舉報,安福墓園修建的墓穴絕大部分都是8到25平方米的豪華墓穴,并且肆無忌憚地賣給外地人,每平方米的實際收費超過2000元,遠遠高于物價局850元的報價。
陸豐市民政局部分證實了上述信息。上述該局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已查實了安福公墓超范圍經營,對非本鎮人員違規銷售墓穴900多座,涉案金額超過500萬元,且所建墓穴占地大小以6、8、10個平方較為普遍。“主要是賣給東海鎮的人,因為東海鎮是陸豐市政府所在地,人比較多,而且沒有公益性墓園”。
但對于收費問題,該負責人介紹,安福公墓是公益性質的,并沒有稅務票據,只有由安福公墓自己開具的收據,“根據提供的票據顯示,公墓收費并未超過物價局的核定標準”。
更加令人難以置信的是,作為一家公益性墓園,安福公墓一些墓位檔案資料竟然沒有附火化證明或遷墳證明。附近有村民表示,這不免為一些違規土葬的行為提供了機會。
用地手續亦未辦理
記者調查發現,安福公墓除了民政系統內的諸多違規之外,在用地手續上也沒有通過國土局這一關。
根據陸豐市國土局2013年1月16日《關于舉報林耀昌、林華彬違法占地建設公墓園的調查報告》顯示,安福公墓根據建設需要,分兩期向省、市林業部門申請使用林地并獲批準,第一期占用林地面積1.7公頃,第二期占用林地面積4.76公頃。盡管陸豐市國土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已將其列入建設用地(墓園特殊用地)規劃區,但用地手續尚未辦理,屬于未批先用。
“存在的問題主要是未批先用,我們已經在去年12月20日,對其作出了罰款”。陸豐市國土局執法監察林大隊長表示。根據陸豐市國土局的調查,安福公墓第一期的實際用地17700平方米,第二期實際用地67100平方米,總計8萬余平方米。按照每平方米1元的罰款標準,總計罰款8萬多元。
但林鍵國對此處罰結果非常不滿:“每平方米賣上千元,卻只罰款1元就了事,還為其補辦手續維持現狀,這實在太荒唐了。”
對此,林大隊長回應,每平方米罰款1元是按照相關標準作出的行政性處罰,一般耕地也才每平方米罰款5元。“至于說為其補辦手續,沒有這回事,到現在為止,安福公墓都還沒有報批手續”。
林大隊長最后表示,國土局對安福公墓的處罰已經基本結束了,而且已經將處理材料匯報給汕尾市國土局和廣東省國土廳,“上面對此也沒有什么意見”。(戎飛騰、李世敏、柯祥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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