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三亞市海棠灣管理委員會國土規劃建設局征地補償標準審核員陳為驥,利用職務之便,為被征土地的公司或養殖戶審核簽字,非法收受好處費106萬元。記者今天獲悉,法院以受賄罪對其判處有期徒刑11年,所退贓款106萬元依法沒收,上繳國庫。
海南省三亞市海棠灣開發區,定位為國家海岸的海南省重點開發的國際休閑度假區后,為使征地拆遷工作做到公正快速高效,上級專門抽調骨干力量組成三亞市海棠灣管理委員會國土規劃建設局。曾在三亞市國土局工作的在職研究生陳為驥,被調任海棠灣征地補償標準審核員。審核員職位雖低,但其權力不小——所有被征地公司及農戶、種植養殖戶從土地丈量、等級確認、補償標準到填表審核,陳為驥把的是最后一關。
2010年7月中旬的一天晚上,三亞香華金鯧魚深海養殖有限公司總經理林陳瑜打電話,約陳為驥在三亞市中華城停車場見面,說要送一箱墨魚給他。陳為驥回家打開一看,箱里竟是20萬元現金。原來,林經理的公司在三亞海棠灣有3個養殖場均被征用,得知陳為驥是海棠灣征地補償審批領導小組成員,征地補償標準都是陳說了算,且當時負責丈量養殖場土地的馮某告訴他,要防止被土地補償制表審核的陳為驥刁難。為能多得到政府補償款,他便提前給陳送錢打點。
幾天后,陳為驥在審核林陳瑜的養殖基地時,發現養殖基地存在搶建石斑魚育苗池的現象。養殖池有些是空的,育苗池和養魚池的界定不清,有些丈量登記和抽查的尺寸有很大的出入。原來林陳瑜是想讓他幫忙解決這些問題,順利拿到征地補償款,才給他送錢的。接下來,2010年9月至11月間,林陳瑜又先后3次送給陳為驥現金60萬元。在陳為驥的違規操作下,林陳瑜的3個養殖基地順利通過審核。三亞市海棠灣鎮政府很快將征地補償款共計8000余萬元轉入林陳瑜指定的兩個賬戶。
另查,2011年春節前的一天,陳為驥又收受三亞綠福來實業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邢小剛20萬元,為其公司順利牟取了征地補償款和土地收回補償款。在海棠灣鎮昌校農業基地征用過程中,為其牟取2800萬元補償款,收受種植戶何昌校感謝費6萬元以及中華煙若干。(吳曉鋒、邢東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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