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朝陽區原副區長劉希泉近日因受賄近190萬,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3年。
庭審時對指控不持異議
據法院審理查明,劉希泉共計卷入了6起受賄案,時間跨度從2008年4月至2010年國慶節前,基本都是利用其擔任北京市朝陽區委常委、北京市朝陽區副區長并分管北京市朝陽區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朝陽區農委”)的職務便利,通過朝陽農委“小金庫”收受錢款或者通過商人直接收受銀行卡,總涉案金額折算成人民幣將近190萬元。
今年7月23日,本案在一中院開庭審理。根據劉希泉案的判決書以及劉希泉的辯護人馬登民介紹,本案在當日開庭約3個小時內就結束庭審,主要是因為劉希泉本人對指控不持異議,只提出了自己具有自首情節。
法院認定不構成自首
而辦案機關出具的一組書證顯示,劉希泉在被控制時及在雙規期間,一開始沒有向組織主動交代違紀違法問題。基于此,法院認為劉希泉不構成自首。
不過在案的一組扣押物品清單顯示,本案案發后劉希泉用受賄款買的相機及配件被及時扣押,其收受商人付某給予的銀行卡內有30余萬元被凍結,此外還扣押了其人民幣150萬。基于此,法院認為劉希泉能夠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較好,且其家屬代其退還了全部贓款,故可對其酌予從輕處罰。
折抵后刑期到2024年
綜上,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劉希泉有期徒刑13年。按照法律規定,羈押日期可折抵刑期,因此劉希泉此次的刑期將到2024年11月14日止。如果沒有被假釋減刑等,屆時他將年逾68歲。
本月10日一中院做出一審判決,按照規定從宣判第二日起10日內可提出上訴,不過截至昨晚,辯護人拒絕透露劉希泉是否已上訴。
時間表
●2011年5月16日上午
劉希泉最后一次公開出席,為朝陽區奧運村街道工委、辦事處掛牌儀式進行揭牌,之后他就因為涉嫌違規違紀被立案調查。
●從當年5月開始到當年11月
劉希泉在北京市紀委監察局教育培訓基地接受了訊問。
●2011年11月15日
劉希泉因涉嫌犯受賄罪被羈押,兩周之后其被逮捕并被羈押在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政治部看守所。
●今年3月起
劉希泉案進入審查起訴階段,但因部分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而被退回偵查機關補充偵查一次,并鑒于案情重大、復雜延長審查期限一次。
●2012年7月11日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就此案提起公訴。
●2012年9月10日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判決劉希泉有期徒刑13年。
農委私設小金庫 給劉希泉“上供”
為劉希泉報銷個人買相機錢款,提供出國考察費用等
17歲從北京市農學院畢業后到東壩鄉生產辦公室,劉希泉從一名普通技術員逐漸做到了副區長。他從農村中來,又分管農村工作,在招商引資帶動農村經濟發展的同時,又雁過拔毛地從商人手中收受好處費,同時不忘帶動身邊人員一起貪腐,結成利益共同體后再從農村撈錢。
【一張卡】
借口幫買表 收項目方50萬
在劉希泉涉案的六起罪行中,收受蟹島集團的一筆是最典型,也是最能反映權錢交易的一筆。
工商登記材料顯示,北京蟹島種植養殖集團有限公司的前身是一家養殖公司,注冊資本為1000萬,后來增資至7700萬,法定代表人是付某。
按照付某的證言,劉希泉在任金盞鄉書記等職位時一直非常支持蟹島集團,2008年當聽說劉希泉要出國考察時,他就翻出來自己在美國時用過的一張北京銀行雙幣卡,并把密碼寫在卡背面交給了劉希泉。
劉希泉供述稱,當時付某說“出國需要一些花銷,卡里有50萬元,瑞士那邊手表比較便宜,幫著買塊表”,但其實他和付某都承認買表只是借口,真正的原因是付某的蟹島集團正想著承接“北京-慕尼黑國際啤酒節”項目,而作為副區長的劉希泉負責協調該項目。
根據朝陽區政府網站2009年11月13日的消息,該項目占地面積625畝,光項目一期就招聘了3000名工作人員,付某當時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稱“北京-慕尼黑啤酒節一旦開幕,那將會是一場震撼世界的盛會!”
然而在這場盛會的背后,卻是劉希泉個人收受好處。據其供述,付某給的卡他曾在臺北消費過一千多,后來因為卡過期不能用,他還兩次讓付某夫婦去修改密碼。而到了2011年5月得知事情即將敗露時,劉希泉還囑咐付某套臺詞,說“卡里的錢幫付某在國外買了四塊手表”。
【一次報銷】
買相機 向農委小金庫報銷
除了勾結商人外,目前有據可查的劉希泉第一筆受賄款發生在2008年4月。
其在供述中輕描淡寫地提到,當時他在崇文門新世界附近的一家攝影器材店看中了一款尼康牌照相機,包括鏡頭等在內共計5萬多元,之后董金亭聽說此事,就提出要給其報銷。
董金亭,女,49歲,朝陽區農委原副主任,目前已經因用公款辦高級美容卡、給兒子買頭等艙機票、逢年過節收受購物卡等被查辦。案發前,她因為長期在農委分管財務工作,也成為了劉希泉窩案中的重要一環。
董金亭的證言顯示,當時她是從時任朝陽區農工委書記的王寶軍處聽說劉希泉買相機的事,也是王寶軍指使其給劉希泉報銷。
雖然王寶軍堅決否認自己知道相機一事,不過他和劉、董等幾方能夠相互印證的是,最后董金亭去了劉希泉辦公室,劉拿出了一張某攝影公司的辦公用品發票、金額52900元,董讓自己手下、朝陽區農委原財務人員嚴蓉蓉從農委賬外資金中如數支取了現金,董又將現金親自送到了劉希泉辦公室。
“劉希泉知道農委存在賬外資金,他又是分管農委的副區長”,董金亭如此解釋她的上述行為,她承認劉希泉作為區領導,如果買相機是用于公務的話,得從區政府那里購買,而不是在農委報銷。
除此之外,朝陽農委“小金庫”還以出國考察需要錢、過節要錢打點等理由,為劉希泉提供80萬元。
【一個小金庫】
小金庫牽出朝陽農委窩案
據董金亭稱,2005年他們在農委領導授意下開始設立“小金庫”,而斂財手段也多種多樣,比如農委到下屬各鄉開會時原本預算中就有會務費支出,但是實際卻都是由各鄉承擔,于是農委就有了會務費節余。
此外,政府為了扶植農村經濟設置農村產業發展資金補貼,原則上應由各鄉提出申請、農委經濟科和財務局農財科實地勘查、副區長劉希泉牽頭組織相關單位開會確定具體項目、財政局撥款到各鄉。由于在此環節中,區農委發揮重要作用,于是各鄉拿到錢后也都會有所“回饋”。
根據朝陽區財政局的一組資金撥款單(2008年至2010年間)、公文批辦單以及朝陽區農委的請示等,均能證明區農委向區政府申請“農村產業發展資金補貼”時,劉希泉均曾做出批示同意,這也從另一側面印證了董金亭的說法。
據曾擔任朝陽區農委財務科科長的韓某的證言,在農委需要充實“小金庫”資金時,一般都是董金亭和下轄鄉里打好招呼,然后告訴韓某到哪個鄉、找誰、要多少錢,拿到錢再交給董金亭的心腹嚴蓉蓉保管,主要用于領導急用和對外協調工作。而按照董金亭在受審時所稱,“小金庫”的金額處在動態變化中,具體都交給了嚴蓉蓉記賬。
此前《財經》等媒體援引消息人士的話稱,朝陽區總拆遷補償款和平整土地費用總額高達1600億元,其中2億元流向農委“小金庫”,不過這一消息目前無法從本案卷宗材料中得到證實。
而整個朝陽農委貪賄案的案發,最初是由于嚴蓉蓉被查,進而查出朝陽農委“小金庫”,直至牽出窩案。
除劉希泉一審獲刑13年外,朝陽農委原副主任董金亭一審因貪污受賄19萬余元被判刑9年,朝陽區農工委原書記王寶軍因受賄26萬元被判刑10年。
此外,因涉嫌通過偽造裝修合同騙取拆遷款477萬,及伙同父親劉希泉受賄41萬購買寶馬車,劉希泉兒子劉偉目前也因詐騙罪、受賄罪在一中院接受審理。
劉希泉其他受賄事實
1
2009年7月間,劉希泉接受北京冠龍水產技術開發公司法定代表人趙某請托,承諾為該公司順利經營提供幫助,并收受趙某給予的中國農業銀行卡1張(內存人民幣10萬元)。
【各方供述】
劉希泉 他經朋友秦某介紹,在弟弟劉希武的養殖場認識了趙某,得知趙某是經營漁產的,并在經營上遇到了一些困難。因為主管農口,在秦某請他幫助協調趙某經營上的困難時,他表示同意。次日,母親交給了他一張銀行卡,說是趙某所送。
趙某 他與秦某于1996年左右認識,2007年、2008年,他的公司被朝陽區金盞鄉北馬房村斷水斷電。秦某稱與劉希泉比較熟悉,他便想找劉希泉當靠山。2009年7月19日,二人一起到劉希泉弟弟的養殖基地,并在單獨與劉母相處時,將10萬元的銀行卡交給了劉母。
劉偉(劉希泉之子) 2009年下半年,劉希泉交給他一張銀行卡,讓他拿著花,后他將銀行卡交給了妻子韓某。
韓某 2009年12月,她購買一輛價值52萬余元的黑色奧迪A6轎車,買車的時候劉偉給了她一個裝有現金的手提袋子,并給了她一張農業銀行卡用于買車,密碼就寫在卡背面的簽名區。她用這張卡支付了部分車款后,將卡扔掉。
2
2009年底,劉希泉伙同其子劉偉(另案處理),以支付劉偉購車尾款為名,向金港汽車公園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葉某索要人民幣41.11萬元。
【各方供述】
劉希泉 他與葉某在1996年相識,當時葉某在金盞鄉辦企業(后發展為金盞廣場,還搞了幾十家汽車4S店),因為劉偉要買車,他便約了葉某吃飯,并說劉偉想買一輛寶馬X5但只有50萬,后來葉某為該車支付了40萬余元。
葉某 金港汽車公園在審批時劉希泉曾幫助溝通,還拉來一些領導到公司調研,對公司是一種支持。劉希泉對公司的項目比較支持和認可,地痞流氓也不敢惹他們。他是鑒于劉希泉的壓力和影響,在其提出要求后,不得不替劉偉支付購車的尾款。
3
劉希泉于2010年8月出國考察前,通過其個人控制的付某名下的北京銀行國際雙幣卡,收受朝陽區農委從賬外提取的人民幣30萬元。
【各方供述】
劉希泉 2012年8月他出國考察前,董金亭提出給他帶點錢并利用農委“小金庫”存入卡中30萬元。但由于密碼不對,那次出國沒有使用卡內資金,后來資金一直在銀行卡里。不過,劉希泉承認,這30萬元備用金和其擔任朝陽副區長并分管農村工作的職務身份有直接關系。
董金亭 2007年之前,小金庫的賬目都是她在領導指示下管理并記賬,嚴蓉蓉也參與一部分管理工作。董金亭在擔任財務科長時,把小金庫的賬目逐步交由嚴蓉蓉具體管理。董金亭說,她在擔任副主任之后,也是這個情況,具體就是她在領導的指示下,向各鄉要錢,錢要回來后交給嚴蓉蓉保管。由于劉希泉是分管區農委的副區長,是農委的上級領導,為了農委正常工作的便利開展,所以打電話通知嚴蓉蓉給卡內存了30萬元。
4
2010年國慶節前,劉希泉以打點關系為名,收受朝陽區農委從賬外提取的現金人民幣50萬元。
【各方供述】
劉希泉 2010年國慶節前,董金亭說給他準備了50萬元用于打點關系,他表示同意。在弟弟養殖場休息時,董金亭將50萬給了他。這些錢他在“兩節”中送禮了。
董金亭 2010年國慶節前,王寶軍讓她把劉希泉過節的事情安排好,后劉希泉給她打電話讓她準備70萬(法院最終認定為50萬)。她回到辦公室后,讓嚴蓉蓉準備70萬,嚴蓉蓉說剛從十八里店鄉拿回了100萬元,之后一個星期六晚上,嚴蓉蓉用一個袋子裝了70萬元到其家,其將錢裝進了一個蔬菜包裝盒里。第二天,其開車到劉希泉弟弟的狗場,將該包裝盒交給了劉希泉。
嚴蓉蓉 2010年9月,從十八里店鄉拿回的100萬元本來放在區農委的賬外資金中進行保管,國慶節前董金亭安排其從中準備70萬元現金給劉希泉,其把錢裝在一個無紡布袋子里,送到董金亭家中。至于董金亭怎么給的劉希泉,以及劉希泉如何使用她不清楚。(張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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