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濫用職權參與土地出讓,收受開發商賄賂近1500萬元
在迎來48歲生日的時候,劉榮照也等來了一場審判。17日上午,廣州增城市原副市長劉榮照在廣州花都區法院開庭。檢方指控其在8 年時間里涉嫌受賄近1500萬元,并濫用職權給國家帶來巨額經濟損失。而其從正式步入官場到開始蛻變,只用了7 年時間。
仕途高歌時栽倒
今年47 歲的劉榮照是土生土長的增城人。1985 年7 月畢業后,進入增城市法院,當了一名書記員, 一干就是3 年。直到1988年10 月后,他才正式成為一名法官。
1990 年10 月,劉榮照被任命為增城市法院石灘人民法庭副庭長。兩年后,他升任庭長。1994 年8 月,他掛任新塘鎮黨委委員。的這段經歷對他影響較大。1996 年1 月,31 歲的劉榮照離開法院系統,正式步入官場,就任新塘鎮副鎮長, 完成了人生角色的一次重要轉型。
此后,他步步高升,先是升任新塘鎮黨委副書記、鎮長,2004 年2 月調任荔城鎮黨委書記,3 個月后,任荔城街道黨工委書記。
據增城市政府網站此前顯示,2006 年11 月后, 劉榮照任增城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2010 年3 月,他當選為增城市副市長。
2011 年4 月,46 歲的劉榮照仕途看好時, 未料卻被廣州市紀委帶走接受調查。
濫用職權倒土地
據檢方起訴書稱,2004 年間,增城市政府為加快經濟發展,增加財政收入,決定整合、出讓荔城街三聯村工業園的閑置土地。
時任荔城街道黨工委書記的劉榮照,利用職務便利,在明知相關公司已與政府部門達成購地意向的情況下, 仍擅自決定短期引進私人資金參與政府土地整合。
2004 年底, 劉榮照伙同嫌犯顧恩洪(另案處理)與廣州市增城駿杰房地產咨詢服務部的陳就泉(另案處理)商定,由劉榮照象征性出資人民幣50 萬元私下與陳就泉共同整合該土地。
在陳就泉還沒有完成出資的情況下,荔城街道辦在2005 年11月提前向陳就泉名下的房地產咨詢服務部支付了首筆土地整合款252 萬元。在陳出資完畢不到兩個月里, 荔城街道辦又支付了第二筆土地整合款1001 萬元。
檢方表示, 兩次共支付了1253 萬元, 扣除土地整合成本和其他費用,陳就 泉實際獲利478 萬元,此舉導致荔城街道辦向私人老板無端支付了不該支付的土地整合款478 萬元,給國家帶來了巨額經濟損失。
收受賄賂1500萬
據廣州市檢察院提供的資料,早在2003 年1 月, 劉榮照任職新塘鎮鎮長時, 便開始涉足受賄,此時距其1996 年正式步入官場剛好7 年。
今年8 月14 日,廣州市檢察院通報了劉榮照職務犯罪案。通報稱,2003 年1 月至2011 年3月, 劉榮照利用其先后擔任增城市新塘鎮鎮長、增城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兼增城市荔城街黨工委書記、增城市副市長期間,先后非法收受了增城市順欣房地產有限公司鐘某某、胡某某,增城市匯港房地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某某, 廣州市駿欣貿易有限公司董事長陳某某, 增城奔馬摩托車實業有限公司總經理湛某某等人的財物, 共索取或收受相關公司人員賄送的財物近1500 萬元。(董柳、楊義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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