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話人:王海峰
原任職務:安徽省宿州市市區信用合作聯社黨委書記、理事長
觸犯罪名:受賄罪
案情進展:7月6日,安徽省宿州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了王海峰涉嫌受賄案。
案情簡介:檢察機關指控,王海峰利用職務之便,多次索取、收受他人賄賂款物折合人民幣658萬余元、美元2000元,為請托人在貸款審批、崗位調整、職級晉升、子女就業等事項上提供幫助。
新聞背景:王海峰在被檢察機關立案查處期間,對自己的貪腐行為進行了深刻的反省。
房子看好了,錢卻是別人付的
2006年,我剛調到宿州市市區信用合作聯社時,面對的是個爛攤子,不僅虧損上億元,而且職工每月僅有幾百元的收入。我快速進入角色,定規劃、抓經營、強管理,各項業務很快走上了健康發展的道路。
悲劇是從2007年開始的。眼看工作理順了,我考慮在宿州買房安家。當時,我在單位算是高工資,自己平時也炒點證券、搞搞房地產,并同哥哥一起做了多年生意,在宿州買什么樣的房子都不成問題。但后來房子看好了,錢卻是別人付的。
本來我想把購房款還給他的,也為此準備了100萬元,但人家不要。我看這人不錯,而且有實力,是真心想送給我房子,我經不住誘惑也就默認了。后來,我又把這筆準備還給他的錢借給他升值,心想他是不會虧待我的。雖然這件事自己也斗爭了很長時間,但最終卻是貪婪和僥幸占了上風,認為這事就我倆知道,不會傳出去的,所以一直沒有把房款和借錢劃清。
從此,我踏上了一條不歸路。有了開始,就有了繼續,從物品到購物卡再到現金,底線一旦被沖毀,是一發不可收的。2007年以前,我是連購物卡都不敢收,但在這以后就慢慢地變麻木了,從收少到收多,從收了于心不安到收了感覺也沒什么,終于一步步滑向了犯罪深淵。
耍小聰明,到頭來都得自己全部“買單”
不管怎么說,受賄犯罪可不是小事,我有時候靜下心來想一想還是挺后怕的,就想把收受的錢上交到廉政賬戶。于是,我親自安排單位設了個專戶,一開始我還真是把收到不好退的錢都交上去了。但后來隨著錢越收越多,我認為自己的做法有點傻,自己收錢的事是天知地知,我知他知,為什么都上交,留一些以備后用多好?有了這一想法,我就只把每年過節收的一部分、平時收的個別大額的、還有覺得不踏實的錢,都通過單位紀委交到了廉政賬戶。我以為這樣就是萬一出了問題,自己也有退路,能夠交代得過去。不料這種小聰明害了自己,到頭來都得全部“買單”。
搞腐敗的過程是艱難的,終日里我惶恐不安。我有一個幸福的家庭,妻子是一名高級英語教師,兒子在外地上大學。我不愿把腐敗引入家庭,所以受賄大都在辦公室進行。為了不讓家人知道,受賄的東西我很少帶回家,收到大量的購物卡也不敢往家拿。
從一開始受賄我就有種不祥的預感,所以不想讓這事沾上家人。我經常跟妻子說:“你搞教育,我搞經濟,缺錢找我要,你別問家里經濟的事。”她也確實不愿問。我搞投資、購房購車都沒對她講,也怕說不清。
受賄得來的錢是個怪物,都作罪證用了
在單位,沒有人能監督到我。現在看來,沒有監督、沒有制約、沒有民主,早晚要出問題,單憑自律是不行的。社會上或單位里的人都知道,我們單位難辦的事非找我不可,我的“一言堂”和對人嚴對己松,毀了我自已。
去年我的正常收入超過20萬元,妻子的收入也有五六萬元。我不抽煙、不喝酒、不賭博,沒什么不良嗜好,妻子又很簡樸,其實我們花不了多少錢。受賄得來的那些錢,對我來說就是個令人不安但又不愿舍去的怪物,什么用都沒有。不對,都作罪證用了!
被檢察機關查處后,我一直在想,我不能算法盲,也上過不少法制課,受過不少法制教育,明知道受賄是犯罪行為,卻為什么到了不計后果、不知害怕的地步呢?現在想來,是貪婪在作祟。
腐敗是毒素,一旦沾上就很難清除
近幾年來,我成了個沒有理想的人,總認為在目前的體制下,干到聯社理事長的位子已經到頂了,實質性的個人進步已不太可能。既然職務上升遷不太可能,那么追求物質上享受的想法就自然而然地冒了出來。我想多積累些錢財留待以后享受和消費,也好留給后人。
我覺得自己作出了這么大的貢獻,所得工資并不算多,收一點算是對自己的補償,于是變得越來越貪,私欲越來越重,從開始的什么都不敢收到后來的什么都敢要。這個過程實際上是自己放松學習,放松改造,不求進取,貪圖享受,沒有理想信念,沒有追求造成的。
我曾不止一次地想過要徹底“收手”,雖然有些錢退了、上交了,但最終沒能抵制住誘惑又繼續收了。腐敗是毒素,一旦沾上是很難清除的。中秋節不收,過后覺得人家都收了,自己不收于心不甘,于是春節又開了口子,慢慢地也就習以為常。到了后來甚至覺得有人來送禮,恰恰說明是對自己的一種認可,沒有用的人才很少有人給送禮呢。心靈扭曲,到這時已無法自拔。感謝組織及時地將我這個腐敗分子挖了出來,給我后半生留有改過自新的機會。我要好好地把握這個機會,重新做人,爭取寬大處理。
我的罪惡是深重的,教訓是深刻的,但愿能給其他人一些警示:別把自己看得太重,要珍惜黨和人民給予的待遇和榮譽,知足常樂;別心存僥幸,別耍小聰明,只要做了,到頭來都得全部“買單”;只要沾了腐敗,就沒有輕松的生活了,其結果是錢退了,人毀了,家破了。(吳貽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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