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反腐風暴”案件持續開庭,多名被告在鹽田法院受審,原市第三人民醫院口腔科主任辯稱——
連日來,深圳醫療反腐風暴的系列案件在深圳鹽田法院陸續開庭審理。一些業內潛規則被曝光,也有被告當庭流下了悔恨的淚水,如原光明醫院院長蘇某面對受賄的指控時就稱自己“收錢后受到良心責備,長期失眠”。
辯稱收受50萬元是行規
9月6日,鹽田法院對原市第三人民醫院口腔科主任李某權涉嫌受賄一案公開審理。檢察機關指控,李某權收受譚某50萬元人民幣,利用職務便利在醫院設備采購中為其調整招標文書中的設備參數,使其公司順利中標。
李某權1994年調入東湖醫院做醫生,2009年該院更名為深圳市第三人民醫院,因遷址擴建需要采購多部醫療設備。深圳市超今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超今公司”)法人代表譚某在證言中稱,他在2005年認識了李某權,2009年因第三人民醫院擴建,該院口腔科需要采購一批設備共達500多萬元。后來李某權打電話給譚某,叫譚某把其公司相關口腔設備參數告訴自己,雙方還碰面商量具體細節。李某權告訴譚某會按照他公司代理產品去設定招標參數。譚某則告訴李某權會按照中標標的額10%作為回扣。最后超今公司順利中標,譚某分三次將50萬元人民幣送給李某權。
法庭上,李某權不承認與譚某對好處費有過溝通,他辯稱,修改招標參數是因單位要求而為的。李某權說,“譚某代理的產品是一流的,我是本著對工作負責的態度,為單位利益著想的目的推薦超今公司。譚某為了感謝我,給我送了50萬元,我推托了一下,但他說是行業規則,我就收下了。”
“收錢后受到良心責備”
9月5日,在鹽田法院法庭內,原光明醫院院長蘇某當庭流下了悔恨的淚水。蘇某涉嫌收受他人共計18萬元人民、20萬元港幣,為供應商在醫院醫療設備采購中順利中標提供幫助。
檢方指控,蘇某自2004年擔任光明新區光明醫院院長期間,收受胡某、宋某、羅某三人共計18萬元人民幣、20萬元港幣,利用職務便利為他們謀取利益。蘇某收了賄賂后,交代相關科室人員在參與采購中設置一些技術參數,以便行賄單位能順利中標。最終這些行賄單位也的確順利中標。法庭上,蘇某表達了自己深深的悔意,“收錢后我受到良心責備,最近幾年長期失眠,身心備受煎熬。”話說到此時,蘇某幾度哽咽,以手拭淚。
目前,該些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過程中。(王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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