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紀委監察廳通報了三起省直機關在“三抓一促”活動中查處的失職瀆職、收受賄賂典型案件。
學校虛構學籍,教育廳官員受處分
2007年至2010年,省教育廳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主任科員鎮偉、借用人員王鐵工在注冊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的資料審核、資格認定等環節,沒有嚴格按照相關注冊程序審查把關,未能審查出有關學校虛構的學生學籍。該處調研員唐其華作為分管中等職業教育管理的負責人,對分管范圍內工作人員疏于管理,工作失職,致使湖北應用技術學校采取注冊虛構學生學籍等手段騙取國家助學專項資金73.764萬元,湖北現代科技學校多次采取注冊虛構學生學籍等手段,騙取國家助學專項資金263.55萬元。
省教育廳分別給予唐其華行政警告處分,給予鎮偉行政記過處分,給予王鐵工行政記大過處分。相關被騙取的資金已被追回,有關責任人有的已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有的已被司法機關追究。
近千萬助學金被騙領,兩名干部被警告
2007年9月至2011年5月,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職業能力建設處調研員呂漢華,沒有嚴格審核技工學校申報的學籍注冊名單,沒有嚴格審批技工學校學生國家助學專項資金。副巡視員傅永光審查把關不嚴,致使江漢油田高級技工學校、襄陽市鐵路高級技工學校、湖北電子工業技工學校、湖北奧升科貿技工學校等4所學校,采取虛報受助人數、虛假申報、重復注冊等手段,共套取國家助學專項資金961萬余元。省人社廳另向江漢油田高級技工學校多撥付國家助學專項資金236.48萬元,向襄陽市鐵路高級技工學校多撥付國家助學專項資金233.45萬元。
省紀委分別給予傅永光黨內警告處分,給予呂漢華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相關被套取和多撥付的資金已被追回,有關責任人有的已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有的已被司法機關追究。
向企業“索賄”,廳級干部落馬
2004年至2012年1月,肖純新在擔任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巡視員及商標廣告監督管理處處長期間,商標廣告監督管理處違反規定向企業索要“贊助費”12萬元;肖純新等人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賄賂。其中,肖純新實得賄賂20.7萬元,接受企業和個人所送禮金4.1萬元;法規處處長(原商標廣告監督管理處副處長)鄧從銳實得賄賂4.5萬元,接受企業和個人所送禮金1.6萬元;商標廣告監督管理處副處長郭衍槐實得賄賂3.5萬元,接受企業和個人所送禮金2.1萬元。
此外,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黨組成員、分管副局長王慶新接受企業和個人所送禮金1萬元,對所分管的商標廣告監督管理處出現多人違紀違法案件負有主要領導責任。
經研究決定,給予肖純新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給予鄧從銳撤銷法規處黨支部書記職務處分,并撤銷其法規處處長職務,職級從正處級降為副處級;給予郭衍槐撤銷商標廣告監督管理處黨支部紀檢委員職務處分,并撤銷其商標廣告監督管理處副處長職務,職級從副處級降為正科級;給予王慶新黨內警告處分。(黃璐)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