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中共安慶市委批準,安慶市紀委監委對太湖縣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張超宜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超宜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搞兩面派,做兩面人;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違規為他人在職務晉升、人事調整等事項上謀取利益;廉潔底線失守,利用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宗旨意識喪失,侵害群眾利益;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業務承接、項目推進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張超宜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安慶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安慶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張超宜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安慶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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